一封特别的回信——关于最近流传的“虐猫”事件

文摘   2024-12-12 15:58   江苏  


同学们:

关于近期大家反馈的一则关于伤害猫咪事件的反馈,我来给大家细细说来。接到大家的反馈后,我们立即与所在学院的领导和物业部门取得了联系,双方都对此事进行了认真的调查,我们也在安保处的帮助下调取了当天时段的监控,只为了解清楚每一个环节后给大家最真实的回复,否则也对不住大家对解忧杂货店一直以来的信任。


事情大概是这样的:12月3日中午12点左右,沁园2号南6楼有同学和阿姨联系,说消防管道处卡住了一只猫咪。随即两名宿管阿姨和一名维修师傅上楼将猫解救了出来,正值中午放学人多,惊慌的猫咪到处乱窜,还抓伤了一名同学,在众多的人群中正好猫咪窜到了当事人的旁边,他以为是别人养的猫跑出来了随即抓住了它,后来得知不是,弄得他不知所措,他的手就在这时被猫抓住一道血痕,怕猫在惊慌之下又咬到别人,围观的人群七嘴八舌,有的说快扔下去,猫是软骨头摔不死,出于当时又气又怕的情况,他才将猫咪扔到楼下。幸运的是目前猫咪没有什么大碍,当事人与另一名被抓伤的同学事后也请假去医院打了疫苗。



这位同学最初的动机是出于善意帮助别人抓到猫,但最后在特定的情况下把猫扔下去肯定是不对的,行为之前应该有自己的判断,而不是被别人的言论左右,特别是他在墙上回复的语气的确是不对的,但通过与他的沟通才得知当时是在被抨击和谩骂中带有情绪的回复。总体说来,这个事件有很大的偶然性,与社会上出现的“虐猫”行为有本质区别。目前,学院领导、老师已对该同学进行了批评教育,他也很后悔当时的冲动行为,表示会将猫咪送到宠物医院进一步检查。









在这个过程中,我们也看到一些同学在不完全了解真实情况的前提下,盲目跟风,甚至有人在墙上、朋友圈针对该同学及其家人进行人肉搜索、造谣、谩骂,给当事同学及他的家人带来了很大的困扰。同学们,网络不是法外之地,我们在享受言论自由的同时,必须对自己的言行负责,公然网暴他人,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如民事责任:实施造谣传谣行为,侵犯了公民个人的名誉权,依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要承担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及赔偿损失的责任;行政责任: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散布谣言扰乱公共秩序或其他寻衅滋事的,将面临罚款、拘留的行政处罚;刑事责任:根据《刑法》及司法解释、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利用信息网络侮辱诽谤他人,或者散布虚假信息,起哄闹事,扰乱社会秩序,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将面临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等刑事处罚。



所以,遇到事情我们一定要寻求合理合法的解决方案,要相信,无论是什么样的诉求发到这里我们都会认真对待,一定会一一回复。有爱心很值得赞扬,就像保护小猫咪。面对如何与校园里的流浪小动物和谐相处的问题,我们是否还能有更深层次的思考或打算?我们可以通过我们的力量向更多的人普及保护自己,保护小动物的常识,帮助流浪猫咪找到更好的归宿。南京师范大学有一个叫做“梅花行踪”的公益社团,北京大学有一个猫协,他们的具体做法能否也可以给我们一些启发?









毋庸置疑,经历过这么一次小小的风波,对于保护小动物,我们有了新的认识,关于个人,我们也有了新的成长,一切都在慢慢变好中……


编辑:李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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