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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响应省大财政体系建设,做好数据资源“确认、确权、确值”工作,十堰市茅箭区数据局按照《湖北省数据局关于深化大财政体系建设在全省推开数据资源盘点盘活工作的通知》、《湖北省数据局、财政厅关于行政事业单位数据资源进账入卡工作指引》等文件要求,在中部数据流通服务中心(简称“中部中心”) “数据资源盘活一站式服务”的支持下,成为湖北省首个完成大财政体系数据资源“三确”工作的行政单位,并获得由中部中心颁发的《湖北省数据产权登记证书》。
本次工作既是湖北省首个行政单位完成数据资源“三确”工作的试点案例,也是湖北省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联合印发的《关于加快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的意见》,推进公共数据开发利用,规范公共数据授权运营的积极探索。
十堰市茅箭区的数据资源“三确”案例,为湖北省加快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充分释放公共数据要素潜能,实现行政事业单位数据资源进账入卡探索出了宝贵的先行先试经验,是湖北省大财政体系工作推进的又一里程碑。
在数字时代背景下,以财政相关职责为视角,以财务会计理念方法为手段,针对行政事业单位数据资产确权、配置、使用、处置、收益、安全、保密等重点管理环节提出了明确要求。
2021年12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要素市场化配置综合改革试点总体方案》,提出要“探索开展政府数据授权运营”。
2022年1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构建数据基础制度更好发挥数据要素作用的意见》,明确“推进实施公共数据确权授权机制”。
2023年12月31日,财政部印发《关于加强数据资产管理的指导意见》(财资〔2023〕141号)明确提出,鼓励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等经依法授权具有公共事务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的组织(以下统称公共管理和服务机构)将其依法履职或提供公共服务过程中持有或控制的,预期能够产生管理服务潜力或带来经济利益流入的公共数据资源,作为公共数据资产纳入资产管理范畴。公共管理和服务机构可授权运营主体对其持有或控制的公共数据资产进行运营。
2024年2月5日,财政部印发的《关于加强行政事业单位数据资产管理的通知》(财资〔2024〕1号 )明确要求,行政事业单位应探索用于产业发展、行业发展的数据资产有条件有偿使用。在此背景下,行政事业单位和企业如何通过制度创新和技术支持,推进数据资产的确权登记、交易流转和合理利用,实现新质生产力的生成。
5月22日,山东省潍坊市财政局、潍坊市大数据局近日联合印发《关于开展潍坊市行政事业单位数据资产管理试点(第一批)工作的通知》(潍财资〔2024〕11号),标志着本区域行政事业单位数据资产管理试点工作启动。据公开可查信息,这也是全国首批启动的行政事业单位数据资产管理试点工作。
本次试点的主要范围包括潍坊市民政局、市人社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7家数据资源汇聚相对丰富的市级行业部门单位,计划于本年8月底前完成试点单位数据确权,并在数据授权运营和交易流通等方面取得积极进展。
同时,安徽省相继实现了全国首例行政事业单位数据资产全流程管理路径贯通、全国首单依规审批授权开发的数据产品公开交易、全国首个地方行政事业单位数据资产管理制度出台,并举行行政事业单位数据资产管理试点成果签约仪式,为全国规范和加强行政事业单位数据资产管理提供了“安徽经验”。
11月初,烟台市大数据局为“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和“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中心”两家行政事业单位颁发首批行政事业单位数据资产登记证书。这也是全国首批行政事业单位数据资产登记证书。
来源 数据要素社综合整理自湖北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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