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沅:巧用“加减乘除”法 打造法律援助民生服务品牌

文摘   2024-11-20 18:30   云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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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发挥法律援助职能作用,今年以来,镇沅县司法局采取在9个乡(镇)司法所设立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律师轮流到县法律服务大厅坐班、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解答咨询等方式,针对婚姻家庭纠纷、医患纠纷、劳动争议、合同纠纷、拖欠农民工工资、损害赔偿纠纷等法律援助领域,通过“加”援助范围、“减”服务流程、“乘”优化服务,“除”矛盾化解,着力打造优质高效的法律援助便民服务,让人民群众在困难面前“找得到”“用得上”“信得过”“靠得住”。




降槛扩面,在援助范围上多用“加法”。建立健全法律援助便民服务窗口,充分发挥法律援助工作站和联络点贴近群众的优势,及时为来访群众提供免费的法律咨询,在咨询接待中加强对当事人的心理疏导和人文关怀。开辟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减少法律援助事项范围限制,加大对特殊群体法律援助工作力度,实现“应援尽援”,根据重点人群不同的法律需求,精准化、精细化施策,确保把好事办好、把实事办实,让困难群众“打官司”不再愁,真正体现司法惠民。2024年共指派法律援助案件115件,完成率达95%以上,为困难群体挽回经济损失30余万元。




精简流程,在办理程序上善用“减法”。常态化开展“法律援助惠民生”活动,简化办事流程、优化审查程序、完善工作制度,规范法律援助申请、受理、审查、指派、承办等各环节行为规范和服务标准,对涉及农民工、妇女儿童等弱势群体的法律援助实行“应援尽援、应优尽优”。不断简化工作流程,落实“容缺受理”制度,针对缺少非关键材料的当事人先行开启受理程序,一次性告知补充材料,以最快速度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受理当事人因经济困难申请法律援助的案件,依法实行经济困难告知承诺制,主动告知承诺事项、核查方式、公开范围以及不实承诺可能承担的后果,实现你“承诺”,我“办理”,增强困难群众申请法律援助的便捷度。




提质增效,在优化服务上做好“乘法”。群众在哪里,法律服务就延伸到哪里。今年以来,县司法局深入开展“一村(居)一法律顾问”工作,持续增强人民群众的法治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目前,镇沅县共有3家律师事务所、1家基层法律服务所,共8名律师和2名法律服务工作者担任全县113个村(居)民委员会的法律顾问,“一村(居)一法律顾问”实现100%全覆盖,真正让老百姓在家门口就能享受到优质的法律服务。其次将律师办案效果作为衡量案件质量的标准之一,通过开展案件评查、旁听庭审、经验交流等方式全面提升律师的业务水平。加强案件监督检查力度,对案件承办人员要求其向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提交承办的合格卷宗、结案报告等材料,采取结案案卷集中评查,通过差异化案件补贴发放,充分引起律师对案件质量的重视,调动律师办案积极性,提升律师办案的责任感,确保每一起援助案件都能妥善办理。




诉调对接,在矛盾化解上巧用“除法”。始终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将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沿,持续加大诉前调解力度,优化诉前调解程序,全力促成“诉前调解+当场履行”。对于案情简单、法律关系清楚、争议不大的案件,经过综合分析研判后,积极引导当事人参与矛盾化解,推动纠纷前端化解、就地化解,使源头息诉工作实现新飞跃,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对于已经调解结束的案件,针对协议是否切实履行、对相关法条是否还有不清楚、对调解工作和调解员的意见建议等情况回访当事人,让双方彻底放下心结,矛盾彻底化解。目前,全县共有村(社区)及专业性、行业性调解组织128个(村社区113个,乡镇9个,专业性、行业性6个),调解员1272名,近两年共开展矛盾纠纷排查7900次,受理、调解各类矛盾纠纷658件,调解成功642件,调处率100%,调解成功率为97.57%,有效化解了基层矛盾纠纷、解决了百姓急难愁盼问题。(肖鸿斌 李佳欣)





编辑:罗成臻

编审:吴谨江
监审:杨    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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