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9日,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深圳市科技创新局发布《深圳市战略性新兴产业与未来产业空间布局规划(2024—2035年)》。该规划已经深圳市政府审议同意,规划范围为深圳市行政辖区的陆域国土空间,规划同时对深汕特别合作区的产业空间布局提出规划指引。
该规划以《深圳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 年)》为引领,以现代化产业园区建设和存量空间盘活为核心抓手,以满足深圳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和未来产业发展需求为落脚点,整体谋划深圳面向2035年中长期发展的产业空间布局,优化细化20大先进制造业园区空间范围,统筹布局20大科技创新集聚区,形成“20+20”的产业空间总体格局,并进一步强化先进制造业园区空间保障,为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提供高品质空间保障,更好服务深圳建设全球领先的重要的先进制造业中心和具有全球重要影响力的产业科技创新中心。
以《深圳市20大先进制造业园区空间布局规划》为依据,《深圳市战略性新兴产业与未来产业空间布局规划(2024—2035年)》落实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衔接法定图则工业用地布局,结合全市重大产业项目选址及可释放工业用地潜力分布等情况,局部优化细化先进制造业园区空间范围,在宝安、龙岗、龙华、坪山、光明、盐田、大鹏新区、深汕特别合作区等8个区布局20个先进制造业园区,引导战略性新兴产业与未来产业制造环节集中布局,总用地面积约333平方公里。
园区依托各自产业基础和资源禀赋,明确差异化的产业发展方向,实现错位协同发展,重点布局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与未来产业生产制造功能,可兼容必要的研发及生产性服务功能,具体产业发展方向应符合深圳市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和未来产业布局要求,以产业主管部门发布的相关文件为准。
落实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创新空间格局,《深圳市战略性新兴产业与未来产业空间布局规划(2024—2035年)》统筹深圳国家高新区、深圳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高等教育校区等空间布局,衔接光明科学城、河套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深圳园区、西丽湖国际科教城、空港会展海洋新城等重点片区规划,结合详细规划城镇单元划定及产城融合要求,统筹划定科技创新集聚区空间范围,在罗湖、福田、南山、盐田、宝安、龙岗、龙华、坪山、光明等9个区布局20个科技创新集聚区,引导战略性新兴产业与未来产业研发环节及各类科技创新资源集中布局,总用地面积约192平方公里。
集聚区依托各自产业基础和资源优势,明确差异化的产业发展方向,实现错位协同发展,重点布局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与未来产业总部、研发功能及配套的生产性服务功能,可兼容必要的生产制造功能,具体产业发展方向应符合深圳市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和未来产业布局要求,以产业主管部门发布的相关文件为准。
根据《深圳市战略性新兴产业与未来产业空间布局规划(2024—2035年)》,到2025年,基本建成辨识度高、集群集聚、承载力强的先进制造业园区体系和创新浓度高、经济密度高、服务水平高、人文活力高的科技创新集聚区体系,制造业压舱石地位进一步巩固,科技创新驱动力显著增强,助力深圳经济高质量发展。
到2035年,全面建成集约高效、融合辐射、具有全球影响力和示范效应的先进制造业园区和科技创新集聚区,汇聚形成产业生态圈和创新生态链,助力打造深圳先进制造业新高地,支撑深圳建设成为全球领先的重要的先进制造业中心和具有全球重要影响力的产业科技创新中心。
此外,2022—2025年,先进制造业园区内释放工业用地规模不低于32平方公里;2022—2035年,先进制造业园区内释放工业用地总规模力争达到59平方公里。到2035年,全市工业用地占建设用地比例不低于20%;全面建成20个先进制造业园区和20个科技创新集聚区,总规模约525平方公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