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校之声 | 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

文摘   2024-11-06 20:13   内蒙古  

中国式现代化是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将聚焦建设美丽中国作为“七个聚焦”之一,设置专门章节对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作出重大部署。围绕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决定》分三个方面部署了重点改革任务,包括完善生态文明基础体制、健全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健全绿色低碳发展机制,下面从完善生态文明基础体制方面谈谈学习体会。

完善生态文明基础体制的重大意义

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基础先行。《决定》首次提出生态文明基础体制,相比于以往管理体制、基本制度等表述更加凸显基础体制在生态文明建设中的基石作用。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我们大力推进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我国的生态文明体制、机制和制度体系基本建立,尤其是《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和《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两个重要文件的出台,已经建立起生态文明制度的“四梁八柱”。让生态文明制度的梁和柱更稳固,就需要生态文明基础体制做支撑。因此,生态文明基础体制是支撑生态文明制度体系的根基。

完善生态文明基础体制的主要内容

从《决定》第十二部分所阐述的内容来看,完善生态文明基础体制主要包括以下五个方面:一是实施分区域、差异化、精准管控的生态环境管理制度。我国幅员辽阔,生态环境禀赋差异巨大,要因地制宜、因时制宜实现生态环境的精准管控。结合赤峰实际,进一步落实《赤峰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严格落实主体功能区战略,科学划定“三区三线”,优化农业、生态和城镇空间格局,防止“运动式”“一刀切”等粗放的治理方式。二是健全生态环境监测和评价制度。实施生态环境监测制度有利于掌握生态环境状况及其走势,有利于通过监测数据对生态环境状况作出准确评价。三是建立生态环境保护、自然资源保护利用和资产保值增值等责任考核监督制度。自然资源、环境资源、气候资源等属于国家所有或集体所有,必须将其保护利用和保值增值的责任落实到区域、部门和单位。只有这样,才能奖优罚劣,形成责权利结合的体制机制。四是完善国家生态安全工作协调机制。生态安全是国家安全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生态安全包括生物安全、环境安全、资源安全、能源安全、气候安全等方面。赤峰作为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功能区和生态屏障的组成部分,生态状况关乎到京津冀辽地区的生态安全。赤峰市各级干部群众要坚决打好“三北”工程攻坚战、持续推进防沙治沙,为守护祖国北疆生态安全作出应有的贡献。五是编纂生态环境法典。党的十八大以来,相继出台了几十部相关环境法规,在此基础上进一步编纂生态环境法典,时机已经成熟。通过生态环境法典对生态文明相关的法律制度进行系统梳理,废除不合时宜的法律及法律条款,与时俱进修改相关法律及法律条款,切实为改革提供法律制度保障。

完善生态文明基础体制的根本保障

按照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的时间表要求,到2029年完成改革任务。按时完成这一艰巨任务,必须要坚持党的领导,在党的集中统一领导下加强顶层设计,‌从“国之大者”的高度对生态文明建设进行战略部署。在党的领导下细化顶层设计方案,‌‌‌确保改革的方向和实施路径。分解落实任务,‌将生态文明基础体制改革任务分解到各部门、‌地区乃至单位和个人,‌建立责任制,‌确保改革的落实。进行考核督查,‌‌通过考核督查,‌赏优罚劣,‌解决干部作为问题。‌

“聚制度之力,护生态之美”。生态文明基础体制必将有力促进生态文明制度体系的完善,推动生态文明长效机制的构建,必将绘就美丽中国新画卷,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

【作者系市委党校哲学教研室主任 杨晓晨
来源:赤峰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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