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油站出租】银川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所属12座加油加气站资产租赁项目

文摘   2024-12-12 17:30   宁夏  

公告及报名期限:2024-12-11 至 2025-01-08

挂牌总价:1360万元/年

保证金总额:1360万元

押金总额:1360万元

保证金账号:9902001808387193

开户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川分行营业部

户名:宁夏科技资源与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标的所在地:银川

咨询电话:0951-8360862


重要信息披露
1、本项目有关信息由出租方提供,宁夏科技资源与产权交易所对其不承担保证及其他法律责任,出租方按标的现状出租该标的,意向承租方报名即接受现状,特请意向承租方注意风险防范,谨慎抉择。
2、意向承租方应在竞价结束(或接到交易所通知)被确认为最终承租方起10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并按合同约定履行交易相关程序。
3、本次出租标的预展时间为挂牌公示期内,最终成交价格不得低于挂牌价格。
4、评估报告对标的资产的描述仅供参考,出租方以及交易所对标的资产外观、面积、数量、性能、性质差异等不作担保,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出租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标的简况

以下内容仅供参考,具体以实物为准!


一、标的概况: 
1、南郊加气站,占地面积:7300㎡,归口管理公司:银川公交新能源有限公司。 
2、宝湖加气站,占地面积:5500㎡,归口管理公司:银川公交新能源有限公司。 
3、兴洲北街加气站,占地面积:3500㎡,归口管理公司:银川公交新能源有限公司。 
4、文昌北街加气站,占地面积:3000㎡,归口管理公司:银川公交新能源有限公司。 
5、化肥厂加油加气站,占地面积:7900㎡,归口管理公司:银川公交新能源有限公司。 
6、石油城停车场加气站,占地面积:5300㎡,归口管理公司:银川公交新能源有限公司。 
7、阅海湾加油加气站,占地面积:5000㎡,归口管理公司:银川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 
8、北门停车场加气站,占地面积:4000㎡,归口管理公司:银川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 
9、正源北街加气站,占地面积:6700㎡,归口管理公司:银川公交新能源有限公司。 
10、金凤科技园加气站,占地面积:2560㎡,归口管理公司:银川公交新能源有限公司。 
11、和平加油加气站,占地面积:4000㎡,归口管理公司:银川公交贺兰有限公司。 
12、滨河公交枢纽加油加气站,占地面积:7860㎡,归口管理公司:银川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 
二、当前用途: 
1、空置(闲置)中:南郊加气站、文昌北街加气站、化肥厂加油加气站、石油城停车场加气站、正源北街加气站、金凤科技园加气站、和平加油加气站、滨河公交枢纽加油加气站; 
2、使用中:宝湖加气站、北门停车场加气站、兴洲北街加气站、阅海湾加油加气站。 
三、其他说明: 
1、本项目免租期3个月,免租期内出租方不收取租金。免租期用于承租方办理相关经营资质、对租赁标的内的设备进行升级改造、更新更换、装修等,该期限不予延长、中止或中断。 
2、本项目不涉及优先权人行权。 
3、12座加油加气站用地性质为国有划拨用地。 
4、银川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以北门车场压缩机房、滨河枢纽站4#站房和压缩机房设立了抵押担保,合同约定担保责任为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3年,主债务到期日2024年5月25日,截止评估基准日已展期至2024年10月24日。

出租条件

承租条件要求:

1、意向承租方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依法成立并且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且在2023年12月31日前实缴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或等值外币,以报名当日中国银行总行首次发布的外币对人民币现汇卖出价为准),意向承租方须提供营业执照、年度审计报告或验资报告等其他相关实缴证明,须具有危险化学品销售相应经营资质;
2、意向承租方2023年营业收入合计不低于1000万元(含)人民币(提供2023年度审计报告); 
3、意向承租方与银川城市建设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下属企业无任何形式的法律诉讼、中标并弃标以及拖欠履约保证金(或履约保函)的情况(需提供书面承诺书);
4、意向承租方须提供信用信息查询记录,无不良信用记录及失信被执行人记录(查询渠道:通过“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zxgk.court.gov.cn/”网站查询;查询记录留存方式:截图打印网站上的查询结果并加单位公章);承租方需在最近五年内(报名截止时间前60个月)没有刑事犯罪相关文书(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查询渠道: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网站查询;查询记录留存方式:截图打印网站上的查询结果并加单位公章);
5、本项目不接收联合体承租。

是否允许多人联合承租: 否

其他说明:

1、意向承租方应于本项目挂牌截止日16:30前向宁夏科技资源与产权交易所提交报名资料并交纳交易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
2、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承租方在挂牌公告期间有义务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全面了解,确认租赁范围及实物现状后与出租方签订《现场踏勘确认书》,踏勘期间产生的费用或由此产生的一切风险均由意向承租方自行承担。意向承租方凭已签订的《现场踏勘确认书》到交易所办理报名事宜。
3、出租标的资产以现状移交,不因此影响最终成交价格。意向承租方一经递交承租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视为意向承租方已详细阅读并充分理解且接受本项目公告及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评估报告等全部备查文件等内容,并已自行完成全部尽职调查,已对承租行为进行独立决策和判断,自愿接受标的资产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和承担本次承租标的资产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自愿全面履行交易程序。出租方及交易所不承担标的资产瑕疵保证责任。
4、意向承租方(或最终承租方)不得以未查阅、勘察或未审慎查阅、勘察相关资料及标的资产,不了解出租标的的现状及资产质量等方面存在任何瑕疵为由,向出租方或交易所主张任何抗辩或不履行任何义务(包括但不限于退还标的资产、拒签租赁合同、解除租赁合同、要求补偿、要求退还、减少交易价款或者服务费等),不得以此要求出租方或者交易所承担任何责任。意向承租方(或最终承租方)如有上述行为,将被视为违约行为,应承担相关的全部经济责任与风险,出租方有权按本项目交易条件的有关约定扣除其缴纳的交易保证金或等额租赁价款,并将标的资产另行处置。
5、意向承租方需自行对照国家以及标的资产所在地关于承租资格的有关规定对自身的承租资格进行确认,并自行咨询专业人士、相关方和监管机关的基础上判断是否符合作为本项目承租方的主体资格,决定是否承租出租标的,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后果,包括费用、风险和损失。
6、意向承租方在提交承租申请时,须认真阅读并完全认可租赁合同、附件及本项目公告全部内容,并承诺,成为最终承租方后,同意将按照本公告公示的租赁合同版本在约定时限内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
7、若项目信息披露期满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则采取协议方式以不低于租赁底价成交;若信息披露期满征集到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则采取网络竞价(多次报价)方式确定承租方。
8、为保护出租方和意向承租方的合法权益,出租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设定如下内容作为要约,意向承租方通过交易资格确认且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对此的承诺。若非出租方原因,意向承租方(或最终承租方)出现下列情形导致交易无法推进或影响交易秩序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在扣除宁夏科技资源与产权交易所服务费后,出租方有权扣除剩余部分作为违约金:
(1)提出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未参与后续交易的;
(2)在竞价或报价过程中,各意向承租方均未进行有效报价的;
(3)在被确定为承租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或未按租赁合同约定足额支付交易价款、履约保证金(押金)的;
(4)各意向承租方之间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的;
(5)其他无故不推进交易或无故放弃承租行为的;
(6)本公告或公告附件约定的其他情形。
9、未出现上述违约情形的,意向承租方被确定为最终承租方的,在租赁合同生效后,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可按租赁合同约定转为履约保证金(押金);其余意向承租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不涉及交易保证金扣除情形下,由交易所原路径全额无息退还。
10、意向承租方应在被确定为最终承租方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最终承租方在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除交易保证金以外的成交首年租金及交易服务费一次性付至交易所指定账户。因最终承租方原因未在规定时限内签订合同或未在规定时限内足额支付首期租金和履约保证金(押金)的,除扣除交易保证金外,出租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和终结交易,并将标的另行处置。
11、最终承租方在租赁期内若需对标的设备进行升级改造、更新更换的,按以下条款执行:
(1)相关费用全部由最终承租方承担;
(2)最终承租方将相关方案报出租方审核通过后方可实施;
(3)最终承租方须建立对应的台账,清晰记录升级改造、更新更换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原租赁设备及其更新更换后对应设备的规格、型号、数量等);
(4)新设备归出租方所有;

(5)最终承租方须妥善保管被替换的原设备,不得自行处置。

12、成交后,最终承租方须将经营资质办理至自身名下,出租方协助,费用由最终承租方承担。标的资产以交接时的资产现状为准,最终承租方经过许可后根据自身发展规划改造加油加气站,恢复各站正常经营状态,并符合现有的国家、行业安全标准规范,租赁标的资产处置权归银川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所有。最终承租方租赁期结束或在租赁期内无法继续经营提出解除租赁的,加油加气站土地,及附属资产及最终承租方租赁期间所做投资建设等均应当无偿交付给银川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

13、由最终承租方为租赁的加油加气站购买以出租方为受益人的财产一切险,承保金额不低于14930.74万元,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相关法律规定,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保险购置与首次年租金支付同时进行。

14、租赁期满或租赁合同提前终止时,最终承租方须将全部待移交设备(含被替换的原设备)运送到出租方指定地点并承担相关费用,届时双方按照《租赁设备移交清单》及升级更新台账清点并完成移交。

15、标的移交前的相关费用由出租方负责,移交后标的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维修、更换、保管费等)由最终承租方自行负责。

16、本次交易涉及的其他税、费(含交易所服务费等)均由最终承租方承担。

17、项目备查资料:《租赁框架协议》、《现场踏勘确认书》。

租赁期限:10年

租金支付方式及期限:租金按年支付,租金支付日期、收款账户等以承租方与出租方以及出租方子公司分别签订的《加油加气站资产租赁合同》约定为准。


保证金保证事项及处置方法
1、如非因出租(对外承包)方原因,意向承租(包)方存在以下情形之一者,出租方及交易所将有权扣除意向承租(包)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及押金作为补偿,先用于补偿宁夏科技资源与产权交易所应收取的各项服务费,剩余部分作为对出租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弥补给相关方造成的损失的,相关方可继续追偿。上述保证金的法律效力包括对意向承租(包)方提交承租申请、竞价、签约和履约的担保: 
(1)意向承租(包)方交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承租申请的; 
(2)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包)方未参加后续竞价程序的; 
(3)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承租(包)方均不应价的; 
(4)只产生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包)方,意向承租(包)方未与出租方达成租赁(承包)协议以及未按约定时限支付押金、租金和服务费的; 
(5)通过竞价方式确定的最终承租(包)方,最终承租(包)方未与出租方达成资产租赁(承包)协议以及未按约定时限支付押金、租金和服务费的; 
(6)最终承租(包)方未按照出租方要求的时间进行标的物移交的; 
(7)最终承租(包)方以不了解标的物状况为由拒绝与出租方进行标的移交的; 
(8)最终承租(包)方在标的移交过程中未经出租方同意进行施工,或未能尽到安全施工义务,以至损害出租方合法利益的。 
2、最终承租(包)方的交易保证金自动转为押金及租金的等额部分。 
3、意向承租(包)方未能成为最终承租(包)方,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将在最终承租(包)方确定后由交易所予以无息退还。


交易方式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包)方,则采取协议的方式成交;如征集到两个及两个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包)方,选择网络竞价(多次报价)的交易方式确定最终承租(包)方。

宁夏科技资源与产权交易所
www.ntree.com.cn
微信ID:nxkjzy
长按左侧二维码关注
重要声明

宁夏科技资源与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出租方委托,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发布项目出租公告。本所通过微信公众平台和官方网站(www.ntree.com.cn)披露的项目信息均为参考性意见,不构成本所对标的的任何承诺或交易建议。意向承租方应自行判断,并对项目进行实地考察和尽职调查,不应以仅仅基于本所披露的项目信息作出承租决定为由拒绝履行相关义务。


点击下方“阅读原文”查看更多


宁夏科技资源与产权交易所
是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设立,宁夏地区唯一一家自治区国资委选择确定、经国务院国资委备案的国有产权交易专业机构。是依法组织企业国有产权、金融资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涉诉国有资产、公共资源交易的指定机构。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