撰文 | 高语阳
12月17日,国家移民管理局举行新闻发布会通报,经报国务院批准,国家移民管理局决定自即日起进一步放宽优化外国人过境免签政策。
一、延长停留时间。将过境免签外国人在境内停留时间由原72小时和144小时均延长为240小时(10天)。
二、增加适用口岸。增加山西太原武宿国际机场口岸,江苏无锡苏南硕放、扬州泰州国际机场口岸,浙江温州龙湾、金华义乌国际机场口岸,安徽合肥新桥、黄山屯溪国际机场口岸,福建福州长乐、泉州晋江、南平武夷山国际机场口岸,江西南昌昌北国际机场口岸,山东济南遥墙、烟台蓬菜、威海大水泊国际机场口岸,湖南张家界荷花国际机场口岸,广西南宁吴圩、北海福成国际机场口岸,海南海口美兰、三亚凤凰国际机场口岸,四川成都天府国际机场口岸,贵州贵阳龙洞堡国际机场口岸等21个口岸为240小时过境免签人员入境口岸,适用口岸由原有的39个增加至60个。
三、扩大停留活动区域。240小时过境免签政策适用省份由原有的北京、天津、河北、辽宁、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重庆、四川、云南、陕西19个省(区、市)增加山西、安徽、江西、海南、贵州5省,共24个省(区、市)。新增的5省中,过境免签人员在安徽、海南、贵州3省停留活动区域为全省,在山西省停留活动区域为太原、大同市,在江西省停留活动区域为南昌、景德镇市。将福建、湖北、陕西3省停留活动区域扩大至全省,广西壮族自治区停留活动区域扩大至南宁、柳州、桂林、梧州、北海、防城港、钦州、贵港、玉林、贺州、河池、来宾12市行政区域。通过过境免签政策来华的外国人可在上述24个省(区、市)跨省域旅行,在允许停留的区域内自行安排行程。
240小时过境免签政策实施后,适用该政策的54国公民,持有效国际旅行证件和确定日期及座位的联程客票,从中国过境前往第三国(地区),可从24个省(区、市)60个开放口岸中任一口岸免签来华,并在规定区域停留活动不超过240小时(符合与我国签署互免签证协定或我单方面免签政策的,可从其规定)。过境免签来华人员停留期间可从事旅游、商务、访问、探亲等活动,工作、学习、新闻采访等需事先批准的活动仍应办妥签证方能来华。
欧洲国家(40个):奥地利、比利时、捷克、丹麦、爱沙尼亚、芬兰、法国、德国、希腊、匈牙利、冰岛、意大利、拉脱维亚、立陶宛、卢森堡、马耳他、荷兰、波兰、葡萄牙、斯洛伐克、斯洛文尼亚、西班牙、瑞典、瑞士、摩纳哥、俄罗斯、英国、爱尔兰、塞浦路斯、保加利亚、罗马尼亚、乌克兰、塞尔维亚、克罗地亚、波黑、黑山、北马其顿、阿尔巴尼亚、白俄罗斯、挪威; 美洲国家(6个):美国、加拿大、巴西、墨西哥、阿根廷、智利; 大洋洲国家(2个):澳大利亚、新西兰; 亚洲国家(6个):韩国、日本、新加坡、文莱、阿联酋、卡塔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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