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以为人师”?自古以来“传道授业解惑也”“学高为师,身正为范,乃教之根本”“为师之道爱为先”等传统为师美德,从理想信念、职业精神、专业水平等方面对教师应具备的能力和素养进行了全面的解答。今天,信息技术发生巨大变革,整体社会环境越来越信息化、智能化,教育内容和教育方式越来越多元化,高等教育作为创新思维培养的第一战线,相应地对教师提出了新的素养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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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在《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中明确指出:“教师主动适应信息化、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变革,积极有效开展教育教学。”
2022年1月,全国教育工作会议提出“实施国家教育数字化战略”行动。同年10月,首次将“推进教育数字化”写入党的二十大报告。2023年2月13日,教育部科学技术与信息化司发布了7项智慧教育平台标准规范,其中《教师数字素养》教育行业标准(教科信函〔2022〕58号)明确将数字素养列为教师应具备的能力。
在该标准中,对于教师的数字素养定义为:适当利用数字技术获取、加工、使用、管理和评价数字信息和资源,发现、分析和解决教育教学问题,优化、创新和变革教育教学活动而具有的意识、能力和责任。该行业标准从数字化意识、数字技术知识与技能、数字化应用、数字社会责任以及专业发展5个维度描述了未来教师应具备的数字素养,促进数字技术与教育教学的深度融合与应用创新。
需要明晰的是,教师的数字素养并不是指“数字工具+教学”的简单结合,而是在教学过程中不仅具有利用数字技术进行获取、分析、使用、管理、评价等一系列实际操作的能力和意识,还能够有自信、有思考、有温度地运用数字化技术。
首先,要求教师自发打破传统高等教育的惯性思维,关注数字化教学前沿动态和未来发展趋势,充分认可并理解技术在教育现代化中的意义和价值,理性认识并辩证看待技术发展为高校教学改革带来的机遇和挑战,清晰认识到在数字化教育环境中更新教学理念、增加数字化教学元素的必要性和紧迫性。
其次,高校教师要掌握数据可视化工具与数据处理工具的使用方法,面对工具的理性运行逻辑,不仅知悉其知识、规则、操作等内容,还注重赋予其人性化逻辑,增强教学过程中创造性、启发性以及体验性,支持学生专业、智力、能力的增长。同时,高校教师还需要具备数字教学评估能力,能够合理选择数字工具进行学业评估,拥有一定的数据信息筛选和解读能力,确保能够精准地根据数据发现问题、调整教学策略。
最后,高校教师在数字化教学的过程中要有数字化道德意识,技术不仅涉及“术”,也事关“道”,在涉及科技伦理和社会伦理等问题时,遵守数字化教育过程中可能涉及的法律法规,在个别规则尚不健全的状态下能够保有较高的数字化道德修养,将维护数字化秩序视为一种职业责任。
人类社会即将迈入智能时代,教育同样在不断发展,信息化已成为不可逆转的大趋势。作为教育工作者,我们承载着培养下一代的重要使命,尤其需要与时俱进、与时俱变、与时俱升,紧跟时代步伐,适应新的教育理念和技术手段,促进信息技术与教育的融合创新应用。
(作者为光电工程学院教师)
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问答
初审:唐慧宇
复审:周南
终审:于英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