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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罗田县骆驼坳镇在社会基层治理上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统筹镇、村两级人民调解委员会,通过驻点干部包村、村干部包组、网格员及志愿者包湾落的管理体系,做大做强人民调解“一张网”,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矛盾纠纷预防化解中的基础性作用,真正形成“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的良好局面。
11月12日,受当事人委托,骆驼坳镇政府联合镇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一起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经了解,2024年10月26日,彭某某驾驶一辆无号牌的二轮摩托车与行人徐某某发生碰撞,造成彭某某驾驶的机动车轻微受损,两人不同程度受伤,经交警部门认定彭某某负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此前,徐某某之女多次联系彭某某,并寻求派出所帮助,要求协商赔偿事宜,但彭某某认为自己年事已高、无力赔偿,暂时只承担了治疗费用,其他费用双方一直未能协商一致。调解的难点在于徐某某诊断为股骨颈骨折,目前尚未出院,未能进行伤情鉴定,双方对赔偿金额分歧较大,如此次协调不成,两方必定会打官司。
鉴于双方均有调解意愿,为节约审判资源、实质性化解矛盾纠纷,结合双方家庭实际状况,调解人员通过“背靠背”调解法,从人情、双方经济状况、诉讼风险和成本等方面开展调解工作。最终,在镇司法所的调解室内,双方达成一致:彭某某一次性赔付徐某某治疗费、护理费、营养费、伤残赔偿金等共计5万余元。至此,双方握手言和,实现案结、事了、人和的调解宗旨。
今年以来,该镇辖区内排查出矛盾纠纷1289件,化解1274件,化解率98.8%,维持了良好的社会治安秩序,其中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参与调解34起。下一步,骆驼坳镇将继续坚持人民调解“早发现、早介入、早调处”原则,积极调解辖区内的矛盾纠纷,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组织的“第一道防线”作用。(通讯员施若倩)
编审:胡刚 朱晓珺 江丽萍
运维:黄冈网络传媒中心
来源:黄冈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