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招生方案
温县城内初级中学
前言
根据《温县教育局关于做好2024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方案》文件精神,特制订我校2024年度招生工作方案。
01
招生范围
对口小学:城内小学、滩王庄学校、滩陆庄村小学。
划片范围:金太极路口向南——古温大街——振兴路向西——人民大街向南——医药公司路口向南——南新华街——纬七路向东——子夏大街向北——黄河路向西——金太极路口;含张圪垱村、张庄村、滩王庄村、滩陆庄村。
02
招生对象
1.城内小学、滩王庄村小学、滩陆庄村小学六年级毕业生;
2.学校片区内原住户子女;
3.学校片区内购房的常住人口子女;
4.学校片区内公租房、廉租房居住的常住人口子女;
5.学校片区内外地随迁子女(温县籍以外);
6.烈士、现役军人(武警)、高层次人才等符合教育优待条件对象子女。
03
资格审查及相关要求
(所有证件需复印一份装档案袋)
(一)城区公办小学毕业生直升初中需提供的证件和材料:
凡属于“小学对口直升初中”的,需提供户口本及父母双方身份证原件。
(二)除“小学对口直升初中”之外,符合在城区公办初中就读条件的其他小学毕业生需提供的证件和材料:
1.属片内原住户子女的,须提供户口本、父母双方身份证原件。
2.属片内购房且已取得不动产证(或房产证)常住人口子女的,须提供不动产证(或房产证)、户口本、父母双方身份证原件。未交付的房产不能作为学生入学的依据。凡属城区征迁居民利用补偿款购买商品住房的,其子女可在被征收区域或新购商品住房区域划片对应的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入学。
3.属片内购房已实际入住但尚未取得不动产证(或房产证)的,需提供以下材料:
(1)属全款或按揭购房的,应提供户口本、父母双方身份证、购房合同(属分期的还须抵押贷款合同)、付款凭证、银行还款凭证及水、电、天然气等能够证明已在房屋居住生活的有关缴费单据。
(2)属集体住房的,应提供户口本、父母双方身份证、房产所属单位证明及半年内水电气费等有关单据。
(3)属二手房的,应提供户口本、父母双方身份证、房屋交易合同(协议)、付款收据及半年内水电气费等有关缴费单据。
4.片区内在城区公租房、廉租房居住的常住人口子女应提供户口本、父母双方身份证、单位证明、有效期内的公租房(廉租房)租赁合同(租赁合同到期未能及时续约的需相关单位出具的证明)、半年内水电气费等有关缴费单据。属借住或租赁普通民房的,不在此范围之内。
5.片区内外地随迁子女(温县籍以外)须提供原籍户口本、居住证、父母双方身份证、务工证明(提供劳动合同、营业执照、社保凭证之一即可)、房屋租赁合同等。
6.属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武警官兵)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以及被授予见义勇为荣誉称号人员子女、援外医疗人员子女等符合教育优待条件对象的,按照相关政策,妥善安排入学,需提供户口本以及现役军人、烈士、因公牺牲警察、因公伤残警察证明,有相关证书的可交验证书,到教育局教育股审验。
7.高层次人才子女,按《河南省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实施细则》(豫教人〔2022〕41号)和《焦作市委办公室 焦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焦作市产业技术科学院人才引育工作办法〉等18个人才政策的通知》(焦办〔2023〕9号)要求提供相关材料,到教育局教育股审验后,按照相关规定安排入学。
04
报名时间安排
上午:8:00---11:30
下午:15:00---18:30
(一)8月4日
上午:城内小学六一、六二、六三;
下午:城内小学六四、六五、六六
(二)8月5日
上午:城内小学六七、六八、六九;
下午:城内小学六十、滩王庄村小学、滩陆庄村小学
(三)8月6日
上午:除“小学对口直升初中”之外,符合在我校就读条件的其他小学毕业生;
下午:辖区内其他小学毕业的学生及遗留问题处理。
05
验证须知
(一)自备一个纸质档案袋。
(二)档案袋封面书写学生姓名、性别、毕业学校、毕业班级、家庭详细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
(三)档案袋内所装证件按报名资格认定细则将所有证件排序并在封面上标明原件名称和件数。
(四)所有档案在教育局复审过后学校将统一退回。
06
验证地点
温县城内初级中学(温县振兴路57号)
注意:
领取通知书及档案具体时间以学校通知为准,关注下方学校公众号随时接收学校消息。
招生咨询电话:18300623723 18348220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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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县城内初级中学
2024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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