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探索政府采购联合审议机制

政务   2024-11-09 12:16   北京  


近年来,甘肃省兰州市财政局将行政裁决作为解决纠纷的重要手段,积极探索政府采购联合审议机制,通过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有效化解矛盾纠纷,着力打造法治阳光采购营商环境。

据了解,兰州市财政局通过印发《关于建立兰州市政府采购行政裁决联合审议制度的通知》,探索实施联合审议制度,发挥联合审议特有的参与性和协作性,利用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的相互补充,从不同角度审视案件,在复杂问题的处理上提供更为全面和客观的解决方案,确保决策的质量和公正。政府采购行政裁决联合审议制度明确了联合审议范围、审议组成员、工作制度流程、工作要求,针对不同金额和复杂程度的采购案件采用不同的审理方式。联合审议组由兰州市财政局牵头,由兰州市和各县(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负责人、办案人员和法律顾问组成审议小组,通过对案件集中讨论、决议,确保案件处理程序依法依规、法律适用得当,统一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

按照“依法依规、自愿平等、客观公正、便捷高效”原则,兰州市财政局建立了政府采购争议纠纷“早介入”、释法说理“零距离”的行政良性互动新机制。在处理投诉案件时,探索建立先调解、后裁决,调解与裁决并行的模式,高效处理政府采购投诉,有效化解政府采购纠纷,避免因沟通不畅而导致争议纠纷升级,从前端化解矛盾,做到案结事了。

据了解,在这种模式开始之前,兰州市财政局在办理政府采购投诉案件时,发现个别采购当事人在政府采购交易活动中,因政策理解不透、当事人沟通不畅或理解偏差等原因,很容易引发争议纠纷,即使经过依法处理也不能实质性化解双方争议和解决实际问题,通过行政复议或诉讼则需要耗费更多时间精力,而且可能会导致案件办理程序的空转。

据兰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科长马小燕介绍,今年在处理一起纠纷调解中,兰州市财政局的调解小组对双方代表进行了调解,对相关法规政策进行了讲解,最终的调解结果既保证了行政机关正常运行,又在优化营商环境、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大环境下,给予企业纠错和发展的机会,双方代表均自愿要求达成调解协议放弃诉讼,对调解结果表示满意,既帮双方代表解开了“法结”,也化解了他们的“心结”。

此外,兰州市财政局还制定印发了《兰州市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提质增效年行动方案》《关于开展兰州市政府采购争议调解工作的通知》,拓宽了政府采购投诉处理路径。并通过畅通热线电话、线上投诉、现场提交、邮件投诉等多种渠道,不断健全投诉举报处理机制,为供应商提供了标准统一、高效便捷的维权服务。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报
编辑|郑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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