划重点!修订版《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厘清权责、便利转学、守护公平

文摘   2025-02-09 18:18   天津  

教育部于202513日印发了修订版《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文号为教基〔20251号。修订版《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与原来相比,主要有以下变化:

一、学籍定义与管理权限

• 信息分类明确:将学籍信息明确划分为“基础学籍信息”和“非基础学籍信息”。基础信息由教育部统一管理,非基础信息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自行管理并备案。

• 管理权责调整:进一步明确国家、省、市、县、校五级管理职责,赋予地方更多自主权,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可制定本省实施细则,地市级负责监督县级执行。

二、学籍变动流程

• 跨省转学优化:明确转入、转出学校和双方主管部门需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核办,简化材料要求,通过国家学籍系统实现“一网通办”。

• 特殊群体规定新增:新增对特殊教育学生、境外学生、职普融通项目学生的学籍管理规定,允许特殊教育学生根据评估结果降级就读,境外学生需持有效证件注册学籍。

• 控辍保学与学籍核查强化:要求学校每学期至少核查一次学籍,严查“人籍分离”“空挂学籍”等问题,义务教育阶段不得办理退学手续。

三、数字化与安全管理

• 数字化管理强化:明确以数字化管理为主,新增“学生教育数字身份”概念,推进学籍管理移动端建设,支持家长通过移动端查询和更新信息。

• 数据安全制度完善:新增学籍数据安全管理要求,包括定期更改密码、封存未使用账号、限制学籍信息外泄等,违规泄露需追责。

四、特殊群体与人文关怀

• 缓学与送教上门明确:适龄儿童缓学需经教育行政部门审核,缓学期限为1学年;对无法到校的重度残疾学生,学校要注册学籍并提供送教上门服务。

• 学籍档案简化:原则上以电子档案为主,仅特殊情况下可打印纸质档案。

五、保障机制与责任落实

• 学籍管理员配置与权益明确:各地按需配备学籍管理员,优先考虑其职称评定和绩效工资分配,实行“先培训后上岗”制度。

• 违规处理更严格:明确对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的违规行为的追责措施,包括责令整改、依法处理相关责任人等。

六、对天津教育界的影响

• 管理规范层面:天津教育行政部门及学校需进一步明确各级学籍管理部门权力职责,规范学籍建立、更新及变动管理,严格执行每学期核准学籍等规定,确保人籍一致,严肃处理违规问题。

• 转学流程层面:简化跨省转学材料,实现“一网通办”,转入、转出学校和双方学校学籍主管部门需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核办工作,提高转学效率,减少家长和学生的办事成本。

• 安全保障层面:要求建立学籍安全管理预警机制,促使天津教育界加强学籍数据安全管理,防止信息泄露。

七、对空降生和本地生的影响

• 公平竞争层面:严格查处人籍分离、空挂学籍等问题,确保天津本地生和空降生都在公平环境下学习和竞争,维护教育秩序。

• 转学就读层面:空降生跨省转学到天津或本地生在市内转学都更便捷,简化了转学流程,明确了办理时间限制,保障了学生的转学权益。

• 学籍管理层面:新规对特殊教育学生等的学籍管理做出规定,无论是本地的特殊教育学生还是可能出现的空降特殊教育学生,都能在学籍变动等方面获得更灵活和人性化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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