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民政救助保障 永葆为民爱民初心

文摘   2024-11-11 18:15   宁夏  

近年来,永宁县民政局以精准救助、阳光救助、暖心救助为目标,持续增强兜底保障力度,提升保障服务水平,通过加强待遇资格复审、落实低保扩围、刚性支出扣减、“渐退期”等实际惠民举措,进一步健全社会救助体系,倾心尽力保障好全县困难群众基本生活。

优化完善认定程序,扩大救助保障覆盖

实事求是,对申请救助的困难家庭经济状况按照实际情况认定,如申请人及共同生活成员名下有市场主体登记信息,但实际属于经营不善、长期未运营等“有名无实”企业的,按实际收入、财产状况考量。对申请人共同生活成员名下拥有的车辆,经认定属唯一谋生工具的小型经营性车辆、生产型用车、因客观原因造成灭失或无法销户的车辆,依据相关证明材料,同时获得乡镇(街道)、村(社区)综合印证后,采取备案豁免方式受理救助。20241-10月新纳入最低生活保障8811552人,调增87人,保障人数比2023年末增长17.15%,兜底保障网织得更大更牢,受助群体范围更广。

强效落实利民政策,增强救助保障续航

情系于民,充分考虑群众困处、难处,将刚性支出扣减政策原来执行的4类刚性支出拓展至7类,包含医疗支出、教育支出、租房支出、就业成本支出、残疾康复支出、因灾或意外事故支出、照料支出,且实行刚性支出合并扣减,对一家有多项刚性支出的困难家庭叠加计算刚性支出金额。积极推行“渐退期”,对报告已就业的低收入人口,核算家庭收入时除扣减就业成本之外,还主动对33户收入状况好转家庭“给予渐退期”,待其收入稳定后再退出保障范围,让困难群众的保障更温暖,更可持续。

 

科学提高保障标准,提升救助保障水平

2020年起,永宁县共三次提高低保等社会救助标准,2020-2024年,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每人每月600元提高至690元,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每人每年3800元提高至每人每月510元,城乡低保标准分别增长了15%61.05%,社会救助标准随经济社会发展情况稳步提高,社会救助城乡标准差异不断缩小。城乡低保人均补助水平持续保持上升趋势,2020-2024年,城市低保月人均补助水平由521.72元增至553.53元,农村低保月人均补助水平由349.84元增至417.05元,兜底保障水平大大提升,为困难群众解除了基本生活保障的后顾之忧,牢牢兜住我县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底线。

 “衙斋卧听萧萧竹,疑是民间疾苦声”,永宁县民政局始终牢记习近平总书记“要对困难群众格外关注、格外关爱、格外关心”的殷殷嘱托,全力以赴把我县社会救助事业办好办实,维护好困难群众的根本利益,推动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困难群众。

撰稿人:社会救助中心  黄甜甜

永宁民政局
宣传工作动态。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