携手“童”行,“童”向未来
文摘
2024-11-19 18:04
宁夏
儿童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2024年,永宁县民政局牢固树立“民政为民,民政爱民”工作理念,始终坚持儿童利益最大化原则,自觉把儿童福利工作责任扛在肩上,抓在手上、放在心上,落实到工作中,多向发力,儿童福利工作不断取得新成效。深入贯彻自治区民政厅儿童福利工作会议精神,出台《永宁县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质量提升三年行动方案》,明确目标任务,深入开展摸底走访建档工作,进一步加强困境儿童分类精准化保障,用好“大数据+铁脚板”工作模式,实现“政策找人”全面提升关爱服务质量,促进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全面发展。2024年散居及事实无人抚养儿童(1人)标准为1200元/月,较上一年提高了200元/月;机构内临时监护事实无人抚养儿童(1人)标准1600元/月,较上一年提高100元/月。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儿童纳入孤儿养育津贴、残疾人“两项补贴”、低保、特困供养、临时救助等政策保障范围。目前全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85人,社会散居孤儿12人,共计97人,发放资金142万余元。下发了监测摸排工作方案,构建了县、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联动的主动发现机制,多部门共享数据,建立了流动儿童、留守儿童“一人一档”的动态信息档案,摸索出了“农村流动人口许桥管理模式”,目前已完成系统录入工作。建立重点对象台账,根据儿童需求及时予以关爱帮扶,切实保障儿童合法权益。落实“双报告”机制、个案会商等机制。完成永宁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建议书3份,积极对接律师对未成年人监护问题进行办理;成立永宁县未成年人“一站式”办案区,开通“12345”未成年人救助保护热线和未成年人法律咨询维权“丁丁热线”,确保未成年人及时得到救助和保护,落实个案管理闭环服务,有效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截至目前由民政局牵头,联合乡镇、检察院、教体局、公安局等部门启动个案会商,解决了2名未成年人监护、居住、就学等问题。2024年通过提升改造,全县六乡镇一街道“未保站”“民政服务站”全覆盖。加强“儿童之家”管理,服务覆盖率达到100%。实施永宁县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改造项目,建筑面积300平米,目前项目正在实施中。组织召开全县7名儿童督导员、95名儿童主任政策培训班2次,不断提升基层儿童队伍履职能力。购买项目伴“童”乐。完成2023年政府购买未成年人服务项目,建立了困境儿童、留守儿童档案并跟踪服务,开展专业服务,受益儿童6200余人次。启动2024年全区未成年人社会保护政府购买服务项目,聚焦困境儿童需求,开展一系列极具特色的活动。撰稿人:社会事务中心 孙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