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生态环境执法机构规范化建设取得阶段性成效

政务   2024-11-08 16:20   青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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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落实生态环境部《关于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打造素质过硬的执法队伍,青海省系统谋划、综合施策,结合省情实际印发建设工作方案,深入推进生态环境执法机构规范化建设,不断提升依法行政水平和执法效能,全力打造生态环境保护铁军主力军。近期,省生态环境厅为第二批3个市州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机构规范化建设示范单位揭牌,截至目前,全省市州级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机构规范化建设示范单位已达50%,县区级建设工作正在有序推进,全省生态环境执法机构规范化建设取得阶段性成效。




  全面部署,齐谋划共推动。省生态环境厅高度重视执法机构规范化建设工作,将执法机构规范化建设作为工作重点,组成专题调研组赴实地调研执法队伍建设情况,研究存在难点和困难,摸清思路,创新方法,提出针对性解决对策,强力推动创建任务落地落实。市州生态环境部门立足自身实际,提早统筹部署,明确工作时限,专人专责负责,全方面、多举措有力有序推进规范化建设。
  党建引领,把方向聚合力。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学笃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牢记总书记来青视察嘱托,以高质量党建引领高水平生态环境保护。各级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机构将政治和党建工作贯穿规范化建设全过程、各领域、各环节,坚持从中找定位、找方法,让各项创建任务落地落实,切实把党中央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决策部署转化为青海生态环境系统的实际行动。
  科学谋划,稳推进树典型。将生态环境执法机构规范化建设作为优化执法方式、提升执法效能的重要抓手,出台《青海省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机构规范化示范单位建设工作方案》,选择基础条件好的西宁市作为规范化示范单位建设试点,以点带面、示范引领,探索可借鉴、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和创新模式,整体推进全省执法机构规范化建设,力争在“十四五”期间实现全覆盖。建立执法机构规范化建设评价标准,完善7个方面17条清单108条评价细则,不断提升规范化建设工作的科学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夯实基础,提能力强素质。邀请生态环境部执法师资库专家为全省执法人员开展业务培训,先后在北京中关村昌平园生产基地、青海大学建立省内外生态环境执法实战实训基地,在实训基地开展大练兵实训暨技能比武活动,与浙江省生态环境厅签订结对帮扶框架协议,充分发挥运用先进省份和高校的人才、专业、技术、成果优势,补齐我省执法队伍专业化短板。积极组织“全年、全员、全过程”执法大练兵活动,通过组织开展“线上+线下”理论知识竞赛、案卷交叉评审、模拟实战练兵、新装备应用、在线监控专项技能比武等形式多样、战训结合、行之有效的特色练兵活动,多维度提高执法能力水平。积极争取同级财政部门加大对生态环境执法机构规范化建设工作投入力度,2023年以来全省各级生态环境执法机构共投入约700万元,落实执法装备配备、信息系统建设经费保障,升级移动执法和在线监测系统,配齐无人机、探地雷达、烟气分析仪、热敏风速仪、红外热成像仪、FID、PID等便携式执法装备,持续提升执法装备现代化水平。
  完善机制,建制度提质效。制定优化执法方式、提高执法效能18项制度,严格落实执法事项清单、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持续完善交叉执法、奖励举报等制度,着力深化行刑衔接,推行生态环境轻微违法行为免罚办法、第三方辅助执法工作规定、执法普法制度等,充分发挥各项制度对提高执法能力、规范执法意识的正面引导和激励约束作用。同时,紧盯执法关键环节,对所辖8个市州、部分县级生态环境部门开展全覆盖执法稽查和轻微免罚案件专项稽查,对下级部门执法工作进行全方位体检,对抽查企业开展针对性监督帮扶。组织召开执法案卷评查和“两打”专项行动等重点工作约谈会,扣紧执法工作责任链条,严格执法监督,推动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下一步,青海各级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将履职尽责、守正创新,以实现“攻坚成效更加显著、制度体系更加完备、执法效能更加提升、基础能力更加扎实的示范单位”为目标,强化铁军基础、提升铁军能力、塑造铁军形象,为助力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进美丽青海建设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来源丨青海生态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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