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选购电动自行车消费提示
文摘
2024-11-01 22:39
四川
内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选购电动自行车消费提示
为进一步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省、市关于开展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有关文件精神,内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郑重提醒广大消费者,选购电动自行车时注意以下事项:电动自行车重量较大,涉及车辆质量查验和售后服务、锂电池安全风险隐患、消费维权难等后续问题,应选择证照齐全、市场信誉度高、经营状态稳定的线下实体销售单位选购。需要网购的,建议先到实体店体验,要求平台卖家出示第三方权威机构的质量合格证明材料和本地上牌证明材料等。要注意选购具有合格证,标明执行《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761-2018),并通过“CCC”认证的电动自行车,充电方式为非车载充电器型电动自行车,还应同时执行GB17761-2018、GB42295-2022标准。注意查看电动车自行车的实物外形、蓄电池型号、车辆编码、产品型号、电机编码等相关信息是否与合格证明标识一致,确保所购车型能够正常登记上牌。根据《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规定,电动自行车须具有脚踏骑行能力,鞍座长度不超过35厘米,最高设计车速不超过25公里/小时、整车重量(含电池)不超过55公斤、电机功率不超过400瓦、蓄电池电压不超过48伏等。购买电动自行车后要认真阅读使用说明书,严格按照使用说明的要求操作使用,切勿擅自改装或要求销售者改装电动自行车及电池等配件,拆解限速装置等,改装电动自行车不但会影响电动自行车行驶安全,而且属于驾驶超标电动自行车上路的违法行为。广大消费者购买电动自行车要注意保证消费票据和支付凭证,当自身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或发现经营者销售的电动自行车存在非法改装情形的,或配备的电池、充电器等与CCC认证证书及产品出厂清单中的描述不一致的,请及时拨打12345或12315投诉举报。
来 源 | 内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编 辑 | 高贤霞
审 核 | 刘亚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