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我县乡镇自用船舶管理及拆解报废等相关工作,维护水上交通安全秩序,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近期,从江县各乡镇(街道)、部门积极作为,多措并举,开展老旧破损船舶拆解报废工作。从江县交通运输局联合乡镇(街道)对“三无”“僵尸”船舶进行清理工作深入排查,全面掌握情况。按照《贵州省乡镇自用船舶安全管理办法》规定,对自用船舶开展“全覆盖、拉网式”排查,查清船舶数量、种类、用途等,做到应统尽统。截至1月18日,我县共排查乡镇自用船舶1675艘,其中符合《贵州省乡镇自用船舶管理办法》规定1370艘,已上牌发证1367艘,未上牌发证3艘(刚边乡1艘为事故船,加鸠镇2艘为竹筏),上牌发证率为99.78%,不符合《贵州省乡镇自用船舶管理办法》规定的船舶305艘,已全部上岸,上岸率为100%。
强化宣传,营造良好氛围。按照“重点村寨由党政主要领导亲自主持召开,其他涉水村寨由班子成员主持召开”的要求,各涉水乡镇(街道)主持召开“一村一会”,对各涉水村寨进行全覆盖警示宣传教育,同时与村两委、船主和参会群众签订承诺书、责任书。截至目前,16个涉水乡镇(街道),74个涉水村寨均已按照要求召开“一村一会”,累计参加会议船主、船员1478人,参加会议群众1409人,签订责任书、承诺书2658份。 依法清理,确保工作实效。按照“谁设障谁清除”原则,分自行拆解、集中拆除、巩固完善三个阶段对老旧破损船舶进行拆解。截至1月18日,已完成破旧船舶拆解203艘,其中符合《贵州省乡镇自用船舶管理办法》规定,因破损等原因申报拆解54艘,已完成拆解51艘;不符合《贵州省乡镇自用船舶管理办法》规定的船舶有305艘,已完成拆解152艘,剩余153艘正在积极动员拆解。(从江县交通运输局综合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