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天津市委组织部、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和《市委组织部 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7〕37号)以及《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组织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有关事项的通知》(津人社办发〔2024〕45 号)等文件精神,为了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拓宽选人用人渠道,保证公开招聘工作顺利开展,特制定2025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实施方案。
一、招聘单位简介
天津轻工职业技术学院是由天津市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市财政全额拨款、面向全国招生的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院。学院是国家级优秀示范性骨干高职院校、优质专科高等职业院校、“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建设单位、全国优秀成人继续教育院校、全国“第六届黄炎培职业教育奖”优秀学校、全国职业院校就业竞争力示范校、全国职业院校精准扶贫协作联盟脱贫攻坚先进集体、天津市“世界先进水平高职院校”、天津市首批跻身全国高职院校服务贡献50强单位、天津市职业教育先进单位、天津市职业教育创优赋能建设项目高水平高职院校建设单位。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2025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人员14人,其中专技岗14人。具体条件见附件1:《天津轻工职业技术学院2025年招聘计划表》
三、招聘对象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岗位条件的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
应届毕业生是指2025届高校毕业生,2023年、2024年毕业且毕业后未就业的毕业生可按照应届毕业生对待。
(二)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
3.具有良好的品行,无不良诚信记录;
4.应聘人员所学专业以本人毕业证书标明的专业为准且在相关认证网站核验,专业、专业类及代码参照教育部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3年)》和《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应聘人员所学国内外高等院校自主设置的专业,注重专业内容实质,其专业方向与招聘专业方向要求一致的视为符合专业条件;按照《市人社局关于贯彻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职业院校毕业生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问题的通知〉有关事项的通知》(津人 社办发〔2021〕83号)文件要求,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与大学本科学历人员同等对待。应聘人员以辅修专业(双学位)报考的,需同时取得主修专业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以及报考岗位所需专业的辅修(双学位)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符合岗位专业需求规定的资格条件;
7.符合岗位要求的年龄条件,具体年龄条件以招聘岗位年龄要求为准,报考人员年龄以有效身份证上的出生日期为准。年龄计算方法为:30周岁及以下指1994年2月10日及以后出生;35周岁及以下指1989年2月10日及以后出生;以此类推;
8.非津生源应届毕业生需符合天津市落户条件;外省市人员需符合天津市人才引进的相关政策;
9.对于在报名时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和认证报告材料的2025届高校毕业生,可在满足应聘岗位其他条件的前提下,实施“容缺后补”机制,将核查上述证件的时间推迟到报到环节。届时,不能提供相关证件,取消其应聘资格;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人员;
3.曾受过及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4.现役军人;
5.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也不能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6.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在禁考期限的人员;
7.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报考人员与招聘单位工作人员有亲属关系的应当在报名时主动报告;
8.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依法限制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9.法律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公开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面向社会实行公开招聘,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具体程序如下:
(一)招聘信息发布
自2025年2月8日起在智联招聘、天津渤海轻工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官网、天津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官网发布招聘信息。
智联招聘:https://qgzyjsxy2025.zhaopin.com
天津渤海轻工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官网:https://www.bhqgtz.com
天津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官网人才引进专栏:http://www.tjlivtc.edu.cn/other/rsc/list.jsp?classid=202305181459527049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考试报名和缴费均在网上进行,报名网址:https://qgzyjsxy2025.zhaopin.com
报名时间:2025年2月12日9:00至2025年2月20日16:00
缴费时间:2025年2月12日9:00至2025年2月21日16:00
学院根据报考人员填写的《报名登记表》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考生可在报名系统中提交报名材料2个工作日后,登录报名系统查询报名材料审核结果,通过报名材料审核的报考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确认,报名成功以缴费成功为准。笔试考务费为45元/科。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缴费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不得参加考试环节。报名时间截止后,不得再对报名表进行修改,如因个人原因填报错误,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报考人员在正式报名时需将本人近期1寸半正面免冠彩色照片(背景色为蓝、白、红三种颜色之一),通过扫描仪、数码相机等设备制作成电子文件,务必按要求提前准备并在填写报名表时上传至相应位置。
报考人员应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中的相关信息,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擅自涂改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请仔细核对所填写的信息,报名结束后不允许修改报名登记表,由于输入错误或虚假信息而引发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承担。报考人员应随时关注网站发布的消息并保持报名表中填写的手机号码畅通,如因个人原因未能参加考试或者现场资格审核所产生的问题,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均可取消报考人员报考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岗位,缴费成功后,不能再次更改报名岗位或退费,请慎重报名。
岗位计划录取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之比原则上不低于1:5,达不到此比例要求的,按比例减少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录取人数。已缴费且报考岗位不能开考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符合其他岗位报考条件的)可改报其他岗位。改报时间:2025年2月22日9:00至16:00。被取消招聘岗位且不申请岗位改报的报考人员,报名费将于30日内通过原缴费渠道予以退费。报考人员由于个人原因未能参加考试的,不予退费。
根据国家和我市的有关政策,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减免考务费用。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考生,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区县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低保证(复印件)和户口本,农村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区县相关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经审核确认后,办理减免考务费用手续。请于2025年2月21日(上午9:00-11:00)到智联招聘(天津市和平区保利国际广场25层)减免考务费用手续,咨询电话:022-58703000-85503。
(三)笔试
报考2501-2511岗位的考生需进行笔试,笔试环节主要采取闭卷形式,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50分,保留小数点后2位,笔试达不到合格线的不具备进入下一招聘环节资格。主要测试岗位所需的专业理论知识。根据岗位需求,个别岗位笔试环节有实操部分的考试,考试范围详见附件2《笔试考试大纲》。
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2025年2月27日9:00至2025年3月1日8:30。
笔试时间:2025年3月1日(笔试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二代,如身份证丢失,请携带公安机关开具的临时身份证明),缺少任一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考试。因个人原因未参加考试的,视为放弃。
笔试成绩查询时间为2025年3月14日后,报考人员可登录报名网址查询笔试成绩及相关信息。
(四)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人数要求:报考岗位代码为2501-2511的考生笔试结束后,依据笔试成绩排名,按岗位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5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名单末位笔试成绩排名相同的一并进入。如笔试合格线以上人数达不到1:5 比例的,按比例减少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录取人数。
面试人数要求: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如面试当日到达面试现场人员不足3人的,则该岗位不具备人员录取条件,取消未到场面试人员资格,学校将按照笔试合格线以上人员再次进行排序,并按照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并组织面试;如仍不满足 1:5 比例的,取消该岗位招聘。对于岗位招聘人数大于1的,如到达面试现场人员在3人及以上但不满足招录1:3的比例要求时,按实际到现场人数组织面试,并按照比例缩减录取人数。
报考岗位代码为2501-2511的进入面试的考生本人须携带符合岗位要求的相关材料在规定时间到现场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材料要求详见《资格复审相关材料》(附件3)。请考生提前备齐相关材料。
资格复审预计于2025年3月28日进行,具体时间、地点于报名网址另行通知。
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对招聘岗位因报考人员自愿放弃面试资格、资格复审不合格或其他原因造成达不到面试比例要求的,从同一岗位达到笔试分数线人员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依次递补,笔试成绩排名相同的一并进入递补。
如有资格复审递补,预计于2025年3月31日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电话通知。
招聘单位按照《市教委关于开展教职工准入查询工作的通知》(津教人函〔2023〕19号)文件要求对进入面试环节人员进行准入查询工作,主要查询内容包括:拟聘用或拟使用教师已纳入教师资格限制库的丧失、撤销教师资格信息以及性侵违法犯罪信息。
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缴费并打印面试准考证,面试报名费为45元/人。
(五)面试
面试缴费时间:2025年4月23日9:00-2025年4月25日17:00
面试准考证打印时间:2025年4月26日9:00- 4月26日24:00
面试时间:面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报考2501—2511岗位的考生请按规定时间资格复审、面试缴费。资格复审通过且确保面试缴费流程状态已通过,方可进入面试审核环节。
报考人员应按照面试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参加面试时,必须同时携带面试准考证和第二代身份证,缺少任一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面试。
面试采取试讲、综合面谈及答辩等形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逻辑思维、语言表达能力和运用专业理论知识履行应聘岗位职责的能力等。面试满分100分,成绩保留小数点后2位。面试及格分数线为60分,不及格者不能进入下一环节。当日内公布面试考试成绩。
综合成绩计算方法为: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保留小数点后2位。综合成绩及格分数线为60分,不及格者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考生可在面试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登录报名网站查询综合成绩、排名及进入体检环节情况。
(六)体检
面试合格人员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分别进行排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若报考人员综合成绩出现并列,造成进入体检人数超出岗位录取计划数的情况,依据面试成绩高低确定进入体检人员。体检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费用自理。
非招聘单位原因,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复检或鉴定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因考生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体检等原因出现的岗位空额,从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笔试、面试的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排序依次递补,当递补人员综合成绩并列时,依据面试成绩高低确定。
(七)考察
通过体检人员进入考察环节。考察实行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双重考察。内容包括应聘人员的师德师风、身心健康、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态度和实绩、学习和工作表现、岗位适配性以及需要回避的问题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核。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失信联合惩戒<工作提示>》文件要求,在考察环节我校按照要求对应聘人员进行失信联合惩戒情况查询,查询结果不通过的或经考察不宜聘用为我院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对于隐瞒、误导、虚假填报个人信息的考生,一经发现,立即取消聘用资格。
考察由学院组织实施,被考察人员按照学院的安排到实习考察部门进行实习,学校指定2名及以上工作人员开展考察环节工作。考察时间一般不少于10个工作日。考察内容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做到全面、客观、公正。考察结束后,由实习考察部门填写《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察表》,未按时参加此环节考察或经考察应聘人员不宜聘用为相应岗位的,不予聘用。
(八)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的结果,经学院党委研究确定拟聘人员。对拟聘用的人员,在智联招聘:https://qgzyjsxy2025.zhaopin.com、天津渤海轻工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官网:https://www.bhqgtz.com;天津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官网人才引进专栏:http://www.tjlivtc.edu.cn/other/rsc/list.jsp?classid=202305181459527049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政治面貌、学历学位、所学专业、综合成绩。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九)聘用
公示期满后,对没有反应问题或有反应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对反应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应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办理聘用手续,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拟聘用人员原则上自公示结束之日起1个月内完成报到入职手续,特殊情况经学院同意可适当延长(最长不超过 2个月),未在规定的时限内入职,视为自动放弃。
因下列情形导致招聘岗位出现空缺时,应该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依据应聘者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1.应聘者体检或者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2.拟聘人员公示期间被举报,调查结果影响聘用的;
3.拟聘人员自愿放弃聘用的;
4.拟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
5.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五、招聘监督
1.本次招聘工作,严格执行《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7〕37号)精神,自觉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凡与报考人员存在需要回避关系的,要实行公务回避。对违反招聘工作纪律和规定的相关人员,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2.严格执行师德“一票否决制”。对师德表现失范的,招聘单位可取消招聘人员考试及聘用资格,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六、工作提示
报考人员要树立诚信考试光荣、违纪舞弊可耻的理念。报考人员在招聘考试过程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违纪情节严重的,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交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社会上以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均与本校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
在本次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如遇突发状况或不可抗力因素,笔试、面试等上述工作安排需要调整的,将在公告发布相同网站上发布调整信息,请广大考生予以持续关注。因个人原因未参加笔试、面试、资格审查等各招聘环节的,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所有入校参加考试的考生均须全程服从工作人员安排。为保证考生身体健康,考生需密切关注自身身体状况,尽量减少外出,做好自身防护。
七、咨询电话、监督电话
监督电话:022-22993156。
政策咨询:022-28775812,022-28775808。
网站技术咨询:022-58703000-85503。
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1:30,14:00—16:00)
附件:(点击文末左下角“阅读原文”获取)
附件1:《天津轻工职业技术学院2025年招聘计划表》.docx
附件2:《2025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人员专业知识笔试考试大纲》.docx
附件3:《资格复审相关材料》.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