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花爆竹属易燃易爆物品
从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燃放到废弃销毁
全过程均具有高危属性
但仍有一些不法分子为一己私利
罔顾安全、铤而走险
私自生产、运输、销售烟花爆竹
殊不知这种行为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
12月16日
遂川县公安局工业园派出所民警、村警
在开展大走访大排查时发现
朱某近日有走私经营烟花爆竹的嫌疑
后经缜密研判
掌握到存放烟花爆竹的仓库
该仓库搭建在一路桥底下
周边利用小土堆遮挡
只有泥路方可进入,藏匿地点极其隐蔽
12月16日凌晨3时许
一货车趁着朦胧的夜晚
缓缓驶入该储存点
民警将正在该仓库卸货朱某甲
及货车司机朱某乙当场查获
现场缴获烟花爆竹900余件
到案后,朱某甲如实供述了
其在未办理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
走私大量烟花爆竹进行售卖的犯罪事实
目前
朱某甲因涉嫌非法经营罪
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其走私的烟花爆竹已被查扣
朱某乙因未办理相关许可运输烟花爆竹
已被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警方提示
储存、运输、销售烟花爆竹均需要经过相关审批或许可,未经审批或许可私自储存、运输、销售烟花爆竹不仅存在较大风险隐患,而且需要承担法律责任。公安机关将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依法予以查处,对于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烟花爆竹属于易燃易爆物品
非法生产、运输、储存和燃放烟花爆竹
都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
公安机关提醒广大群众
未经许可
不得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烟花爆竹
切勿以身试法、以身涉险
一经发现
公安机关将依法严肃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