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北区节地生态安葬奖补资金申请服务指南

政务   2024-12-18 18:28   青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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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青海省民政厅、青海省民族宗教事务管理局、青海省财政局、青海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下发的《青海省节地生态安葬奖补办法》(青民发〔2020〕86号),城北区民政局向广大居民公布节地生态安葬奖补资金申请流程。

一、奖补范围

1、户籍为青海省城北区城乡居(村)民;

2、在城北区的大、中专院校全日制非市户籍的在校就读学生;

3、驻城北区(警)部队现役军人;

4、与城北区企事业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履行期内)并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1年以上、在城北区居住的外来务工人员。

二、 奖补标准

凡是符合奖补对象范围内的人员在殡仪馆火化遗体,其丧属在办理遗体火化手续时,除享受户籍地所在政府制定的惠民政策外,在本市内核定生态公墓区范围内:

1、骨灰撤散、骨灰不装盒或使用可降解骨灰盒深埋且不化不留坟头不树碑的,对丧属给予一次性奖励3000元/具;

2、实行壁葬、塔葬的,对丧属给予一次性奖励2000元/具;

3、实行树葬、草坪葬、花坛葬的,对丧属给予一次性奖励1500元/具;

4、在公益性骨灰楼(堂)长期存放骨灰的(存放期为10年以上),对丧属给予一次性奖励800元/具。

三、申请人需要提出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

1、《西宁市节地生态安葬奖补申请审核表》

2、骨灰撒散全过程视频及图片(2分钟以上)

3、逝者身份证

4、逝者户口薄首页及本人页

5、死亡证明

6、殡仪馆出具的火化发票及火化证明

7、逝者销户证明

8、经办人身份证户口薄

9、经办人身份证及青海省社保卡

逝者的户口簿、学生证、军官证(士官证、义务兵证)、火化证明丢失的,需提交公安部门出具的逝者户籍证明材料、学校出具的学籍证明材料、部队出具的军人证明材料、民政部门出具的遗体火化证明材料。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

              8:30-12:00

              14:30-18:00

咨询电话:0971—5560250

办理地址:城北区民政局养老服务科(祁连路870号)








来源:城北区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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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赵慧敏

责编/保善钰

监制/马   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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