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消息!39 万补贴资金成功发放

民生   2024-11-02 15:01   甘肃  



10  项申请资料通过审核

累计发放 39 万元

超额完成 省下达目标任务

超额率 100%

......

嘉峪关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工作

取得阶段性成果!






自交通运输领域大规模设备更新工作开展以来,嘉峪关市交通运输部门通过线上公众号、制作宣传视频、手册,线下走访企业等形式持续强化“两新”政策宣传,坚持日统计通报、周调度督促,积极受理审核申请,确保符合条件的车主都能享受到补贴政策带来的红利,努力实现资源利用最大化,为构建交通运输绿色发展增添新效能。



老旧营运货车特别是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运营年限长、使用强度大、超标排放问题突出。加快推进交通运输设备更新和老旧营运柴油货车报废更新,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统筹扩大内需和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决策部署,加快建设交通强国、推动交通运输高质量发展、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的重要举措,也是助力交通运输行业节能减排、绿色低碳发展的重要抓手。



接下来,嘉峪关市交通运输部门将继续加大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补贴政策的宣传与解读,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资金支持,完善政策保障,强化资金管理,持续实施好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工作。针对甘快办平台上的提前报废老旧营运货车补贴申报,及时受理审核,确保工作持续跟进落实,并采取上门帮办、联系代办等方式,让货运经营业户得到实实在在的优惠,进一步推动交通运输领域大规模设备更新工作落地见效。

























还不了解补贴政策的小伙伴

赶快看过来!


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工作政策解读


一、补贴范围

·仅提前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
·提前报废并且新购国六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或新能源货车
·新购新能源城市冷链配送货车


1.所称老旧营运货车是指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登记,并持有有效的《道路运输证》,属于国家第三阶段及以下排放标准的中、重型营运柴油货车。 2.所称新购货车须纳入交通运输部公布的《道路运输车辆达标车型公告》范围;新能源货车须纳入《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新能源城市冷链配送货车须符合《城市物流配送汽车选型技术要求》(GB/T 29912)相关要求,并纳入《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3.已通过国家其他资金渠道获得补贴的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车辆不纳入本次补贴资金支持范围。

二、补贴政策实施期限

2024年7月3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三、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补贴标准

本次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补贴根据申请类型、车辆类型、报废年限等情况分类分档给予补贴。

具体如下:

1.只提前报废老旧营运货车的补贴标准:


2.新购营运货车补贴标准: 


*报废并新购国六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补贴=提前报废老旧营运柴油货车补贴+新购国六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补贴

*报废并新购新能源货车补贴=提前报废老旧营运柴油货车补贴+新购新能源营运货车补贴


3.仅新购新能源城市冷链配送货车补贴3.5万元/辆。


四、申请补贴所需材料

一是申请提前报废老旧营运货车补贴需要提交的材料:

1.车辆注册登记所有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
2.《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机动车注销证明》《道路运输证》(或《道路运输证》注销证明)、车辆排放标准佐证材料。
二是申请新购营运货车补贴需要提交的材料:
1.车辆注册登记所有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
2.《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书》《道路运输证》、排放标准佐证材料(新能源车无需提交排放标准佐证材料)。

三是申请提前报废并新购国六排放标准货车或新能源货车的,需要同时提交提前报废与新购车辆要求的相关材料。


五、申请流程

需要申请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补贴资金的申请人可以在政策实施期内向道路运输管理局提出申请,填报《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资金申请表》,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也可以通过甘肃政务服务系统申请补贴,以下为申请补贴网址:


仅报废营运柴油货车补贴申报:
https://zwfw.gansu.gov.cn/jiopweb/middleJump?itemId=27912ee055734202a2049433ad479164&areaCode=000000000000

仅新购置新能源城市冷链配送货车补贴申报:
https://zwfw.gansu.gov.cn/jiopweb/middleJump?itemId=5a67564fdc99483c91b40661d66f3232&areaCode=000000000000

提前报废并新购营运货车补贴申报:
https://zwfw.gansu.gov.cn/jiopweb/middleJump?itemId=cedff23f0d1a4ce7be6332571e0f0830&areaCode=000000000000


咨询电话:

交通运输局综合运输科:0937-6781611

道路运输管理局运输科:0937-6310032

来源:嘉峪关市交通运输局










编辑|韩燕玲 翟丽娜
审核|穆雯娟

终审|张小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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