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给予20万!宜宾医保局发布通告!

民生   2024-10-20 18:54   四川  




欺诈骗保线索征集通告





社会各界朋友:

医保基金是人民群众的“看病钱”“救命钱”。10月8日,国家医保局通报江苏省无锡虹桥医院飞行检查情况:有组织团伙式作案、全链条专业化造假!性质恶劣,令人发指!目前,我局正在开展打击欺诈骗保集中攻坚行动。现向社会各界广泛征集欺诈骗取医保基金违法违规线索,若您发现有关机构或人员存在下列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行为的,可以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等方式向各级医保部门进行举报。


一、定点医疗机构诱导拉拢参保人员特别是困难群众虚假住院骗取医保基金的;

二、定点医疗机构无资质人员违法开展诊疗活动骗取医保基金的;

三、定点医疗机构虚构医药服务项目骗取医保基金的;

四、定点医疗机构伪造检查检验报告、篡改指标参数骗取医保基金的;

五、定点医疗机构以骗取医保基金为目的过度诊疗、过度检查、重复收费、超标准收费、分解项目收费、串换收费的;

六、定点医药机构留存参保人医疗保障凭证空刷、套刷医保基金的;

七、定点医药机构配合他人冒名就医购药,造成医保基金损失的;

八、定点零售药店以骗取医保基金为目的将非医保药品串换为医保药品的;

九、参保人以骗保为目的,利用享受医疗保障待遇的机会转卖药品,接受返还现金、实物或者获得其他非法利益的;

十、参保人故意隐瞒外伤原因骗取医保基金的;

十一、持他人医疗保障凭证(医保卡或电子医保码)冒名就医的;

十二、其他骗取医保基金支出的。


我们鼓励行业内专家、知情人士以及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到打击欺诈骗保集中攻坚行动中来,积极举报各类欺诈骗保违法违规行为。其中,医院医务人员和药店工作人员注意留存本人所在定点医药机构欺诈骗保证据,并尽快主动携证据向医保部门举报;切勿受人唆使为了蝇头小利参与欺诈骗保,切勿受人指使作出销毁篡改各类书证、影像、数据信息等违法行为,否则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医保部门将始终保持基金监管高压态势,坚决遏制欺诈骗保,积极推进行业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和行政监督共同发力,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行业生态。我们将严格保护举报人员隐私,并按照《宜宾市违法违规使用医疗保障基金举报奖励实施细则》可给予最高20万元奖励


各级医保部门投诉举报专线:

四川省医疗保障局:028-86532510

宜宾市医疗保障局:0831-8209059

翠屏区医疗保障局:0831-5969770

南溪区医疗保障局:0831-3333629

叙州区医疗保障局:0831-6200807

江安县医疗保障局:0831-2624393

长宁县医疗保障局:0831-7876129

高   县医疗保障局:0831-5852800

筠连县医疗保障局:0831-7682036

珙   县医疗保障局:0831-4380597

兴文县医疗保障局:0831-3908099

屏山县医疗保障局:0831-5724158


来信、来访地址:宜宾市叙州区酒都路中段59号(市医保局基金监管科、市医保事务中心医药机构管理科以及各县(区)医保局)



宜宾市医疗保障局

2024年10月17日




来源:宜宾市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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