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道堆放杂物
危害多
“生命通道”
请您留出
众所周知
小区楼道作为公共空间
是居民日常出行的通道
任何人不得私自占用
不仅如此
楼道更是发生紧急情况时
逃生救命的生命通道
在楼道里堆放杂物
不仅影响了整体环境卫生
还存在巨大安全隐患
是一种违法行为
问
我们居住的小区,也有如此情况存在吗?
楼道内放点东西怎么了?
我家门口我说了算!我想放什么就放点什么。
就临时放一下,我该搬走的时候就搬走了
用的着这么认真吗?我看别人也放了
给你们物业费,不是让你们来管我的
在您想当然地堆放杂物的时候
其实,您已经违法了!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规定
第二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28条明文规定:任何单位、个人“不得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
第六十条第三款: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碍安全疏散行为的,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二、《最高法》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楼梯通道,所有权属于全体业主。个别业主私自将楼梯通道用于自己堆放杂物,明显是化共有为私有,也是对其他业主共有权的侵害。
三、《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第三章第二十八条规定:高层民用建筑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应当保持畅通,禁止堆放物品、锁闭出口、设置障碍物。
第三章第三十七条规定:禁止在高层民用建筑公共门厅、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充电。违反此规定的,由消防救援机构责令改正,对非经营性单位和个人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温馨提示:
楼道里的“黑名单”
清理前
清理后
楼道、安全出口、消防通道
都是大家的生命通道
道路千万条
千万别堵生命这一条
小区是我家,建设靠大家
大家齐努力,幸福你我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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