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本期开始,陆续分享总局回答的一些经典问题。
值得每一个电梯行业人员观看、收藏, 后续也许就有用到。前文重要文章: ①《总局回复1:电梯制造单位资质过期》 ②《总局回复2:作业人员证书》 ③《总局回复4:餐梯如何监管》 ④《总局回复5:电梯施工类别加装IC卡系统如何理解》 ⑤《总局回复6:电梯产品合格证中的问题》 ⑥《总局回复10:改造电梯检验资料》
⑦《总局回复11:电梯使用单位未签收检验不合格报告,是否应当接收处罚?》
⑧《总局回复12:电梯维保内容疑问(维保规则下载)》 ⑨《总局回复14:新安装电梯的产品质量文件中必须有IC卡内容吗?》 ⑩《总局回复15:电梯改造合格证,改造前出具还是改造完成后出具》 ⑪《总局回复17:关于《电梯施工类别划分表》中“规格”的疑问》 ⑫《总局回复18:杂物梯仅三根导轨,怎么办呢?》 ⑬《总局回复23:加装能量回馈,算什么类型改造?》 ⑭《总局回复24:暂停使用的层站,需要考虑救援通道问题吗?》 ⑮《总局回复25:使用单位的设备没有出厂资料,怎么办?》 ⑯《总局回复33:旧电梯移装 该如何处理、申报?》 ⑰《总局回复37:电梯增加一层,仅验收增加项,还是整梯验收?》 ⑱《总局回复38:使用单位未经厂家同意电梯加装读卡器,如何对使用单位定性?》 ⑲《总局回复43:电梯验收合格后,没有使用,是否必须要求15天间隔的例行保养》 ⑳《总局回复47:如何防止电梯制造厂对配件和改造的垄断》
◆ 网友提问
总局领导,您好!
根据电梯《电梯自行检测规则》A1.2.1.2条款,明确规定“机房通道门及警示标志(1)机房通道门不能向机房内开启”。检测单位在执行检测任务时,发现机房通道门存在向内开启的情况,并在检测备忘录中详细记录。使用单位因现场场地限制,无法调整机房通道门方向,已向检测单位承诺将采取监护使用措施。在此情况下,检测单位仍出具了合格检测报告。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
谢谢您的提问!
对于未按照旧版检规(TSG T7001—2009、TSG T7002—2011等)进行过安装监督检验的电梯,如果自行检测时发现由于建筑结构限制等特殊原因存在难以整改的一般检测项目,并且使用单位一直通过采取有效安全措施进行监护使用,那么经确认使用单位将继续采取有效安全措施进行监护使用的前提下,可以判定相应检测项目的检测结果为“符合”,同时在自行检测记录、《电梯自行检测备忘录》和《电梯自行检测报告》中对上述情况进行说明。该情况不属于检测结果严重失实的情形。
下次再来讲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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