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北法院沙塘法庭在“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过程中,针对抚养、赡养、离婚等家事案件“剪不断、理还乱”的矛盾特点,强化“柔性”审判理念,力求找到情、理、法最优切入点。近年来先后获评“柳州市妇女儿童维权岗”“自治区级妇女儿童维权岗”“广西示范人民法庭”等荣誉称号,近日获《广西法治日报》报道点赞。
2024年9月27日,刊登于广西法治日报B4版
法润童心 呵护青苗成长
“你今年多大了,在妈妈这边生活适应吗?和爸爸联系得多吗?爸爸会不会主动关心你的生活?”
“我到10月就满14岁了,刚刚上初中,跟弟弟和爸爸分开会有点不适应。爸爸对我比较严厉,一打电话就会问我考试成绩怎么样。”
在处理一起离婚纠纷案件过程中,法官通过家访的形式,了解孩子的情况,力求为孩子的成长营造一个良好的家庭氛围。这是柳州市柳北区人民法院沙塘人民法庭在审理家事案件中实行“温情司法”的一个缩影。
沙塘法庭在新时代“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过程中,针对抚养、赡养、离婚等家事案件“剪不断、理还乱”的特殊矛盾特点,强化“柔性”审判理念,力求找到情、理、法最优切入点与结合点,让家事审判更有温度。
沙塘法庭家事审判团队常态化开展案中调查、案后回访、心理疏导等工作,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裁判文书进行释法说理,全力传递司法温情。同时,积极推进人身安全保护令的适用,对遭受家暴的妇女儿童人身安全给予紧急保护,及时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今年以来,沙塘法庭共发出家庭教育责任告知书16份、家庭教育指导令30份、关爱未成年人提示书7份。
前端化解 传递司法温情
在离婚纠纷中,父母离婚会对未成年子女生活、学习、人格形成、行为模式等产生巨大影响,未成年子女的直接抚养问题往往也是父母争议的焦点。沙塘法庭家事审判团队不断探索对相关类型案件的调解方式,积极化解双方矛盾纠纷,保障未成年子女的健康成长。目前,在家事审判团队的努力下,沙塘法庭家事纠纷调撤率达56%。
7月15日,沙塘法庭受理一起变更抚养关系纠纷。二人离婚时协议约定两个女儿都由女方抚养,男方每月支付抚养费5000元。之后男方将长女接走抚养,双方由此发生多次争吵。男方到法庭起诉,请求变更长女的抚养权。
考虑到未成年子女抚养权归属问题需要综合衡量众多因素,为保护未成年子女的身心健康,法庭家事审判团队优先选择调解的方式对案件进行化解,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尊重未成年子女的意愿,耐心询问长女的真实意愿。女儿表示愿意跟随父亲一起生活。在考量孩子的适应性以及身体、情感、教育需要等其他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事由后,法庭认为长女由父亲抚养比较适宜。经过承办法官耐心、细心、暖心地劝解,最终女方同意调解方案,这起变更抚养关系纠纷得以化解。
下一步,沙塘法庭将继续擦亮“法护生态园,情暖北三镇”品牌名片,坚持法治与德治相结合,充分发挥司法在规范、指导、评价、引领社会价值中的作用,让公平正义可触可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