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0月9日,刊发于广西日报8版
柳州市法院打造人民法庭特色纠纷化解品牌
“调”更主动靠前 “解”愈深入人心
“2023年,全市法院人民法庭受理案件数同比下降3.77%;今年1—8月同比下降12.84%。”这是柳州市法院人民法庭在纠纷源头治理工作中交出的亮眼答卷。
人民法庭作为法院的“神经末梢”,贴近基层、融入一线,是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的前沿阵地。近年来,柳州法院人民法庭构建便民解纷和诉讼服务网络,打造特色调解工作品牌,促进矛盾纠纷源头化解、实质化解,绘就基层和美新画卷。
“321”工作法,化解大量诉前纠纷
“你在屋里养牛养羊,到处都是臭味,我们一家人怎么生活?”
“家里的条件就是这样,你嫌弃就不要住!”
……
今年3月,柳城县太平镇两兄弟因牲畜饲养问题,闹上法庭。
原告龙某的丈夫与被告覃某是两兄弟。兄弟俩的父母去世后留下一栋老屋,上层住人,下层养牛。龙某一家也住在楼上,覃某则在楼下养了6头牛,并在不远处的泥瓦房里养了38只羊。龙某多次与覃某沟通,认为牛圈、羊圈臭味过重严重影响生活,希望他将牛羊移到别处饲养,但均遭到拒绝。两兄弟之间就此有了嫌隙。
针对该案件,柳城法院太平人民法庭主办法官谢淇丞实地走访,现场组织调解。法官通过向当事人释明法律法规,巧用村规民约,引导双方从维护家庭和谐、保持环境卫生等方面换位思考,相互理解包容。
最终,覃某同意将羊迁移到别处饲养,并承诺定期清理牛圈,尽量减少臭味,龙某表示接受。原本紧张的家庭关系得到缓和。
为实现矛盾纠纷早发现、早化解,柳城法院以争创“枫桥式人民法庭”为契机,推动更多法治力量向引导和疏导端用力,主动对接基层各单位、组织,开展矛盾联合排查、纠纷联动化解、法治联手宣传等,构建群众“家门口”的解纷服务网络。
“人民法庭作为人民法院的派出机构,要充分发挥面向基层、贴近群众的优势,积极引导当事人自愿选择纠纷解决非诉渠道,进一步把党的政治优势、制度优势转化为工作优势、治理效能。”柳州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张建国说。
柳州中院在全市人民法庭落实市委政法委建立的基层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321”工作法,即矛盾纠纷在诉前由当地村(社区)至少3次调解,乡镇(街道)至少2次调解,县(城区)至少1次调解,引导当事人通过“321”工作法解决纠纷,推动大量矛盾纠纷化解在一线。2022年以来,全市人民法庭通过“321”工作法诉前化解矛盾纠纷17430件,占总收案数的84.01%。
今年4月,鹿寨县中渡镇韦某向镇林业站反映,他家的7.9亩土地被邻村亲戚王某占去种植桉树,希望镇林业站助其维权。林业站工作人员引导韦某通过司法途径解决纠纷。中渡人民法庭联合镇林业站、黄腊村委会多次调解,妥善化解了矛盾。
“人往一线走,事在一线办。”中渡人民法庭庭长邓有春表示,该庭通过环境资源巡回办案点、圩日法庭等,将司法触角延伸到社会治理的末端,减少群众跑腿,及时打通纠纷症结,解开群众心结。近3年来,该庭诉前化解各类矛盾纠纷420余起。
柳州法院人民法庭的辖区大部分位于山区,群众居住分散,距离法院和人民法庭较远,若纠纷未能得到及时处理,容易加深矛盾,甚至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如何在纠纷初期进行有效干预,促使矛盾就地化解?
柳州中院制定人民法庭巡回办案点工作规范,依托乡镇综治中心、矛调中心在全市设置人民法庭巡回办案点64个,实行即告即立、即立即审、即审即裁、裁执联动的巡回办案模式。利用多功能巡回审判车、审判包、便携式科技法庭等装备,实现“指导办、上门办、线上办、农闲办”。
柳南区法院太阳村人民法庭设立了覆盖太阳村、洛满、流山三镇所有下辖村的乡村司法服务点,以巡回办案和流动服务相结合的方式,排查化解农村纠纷,协助村两委完善村规民约。近年来,辖区百乐、新艾等村陆续成为“无诉讼示范村”,福塘村获评“全国乡村治理示范村”。
2022年以来,柳州市人民法庭巡回办案点共就地立案2309件,巡回审判案件2748件,就地执行案件1612件,逐步形成“一站式”就地解纷诉讼的格局。
“吴法官,我和丈夫和好了,感谢您当时的耐心调解……”
日前,家住八江镇的陆女士打来电话,向三江法院斗江人民法庭的吴海存法官表示感谢。
“结婚不易,要互相理解,互相包容,相信夫妻感情和家庭生活会越来越好。”吴海存鼓励陆女士。
陆女士与张先生婚后育有一子。张先生因工作需要,经常出差,对陆女士和儿子的关心照顾不够,夫妻矛盾渐生。陆女士身心俱惫,萌生了离婚的念头。
今年年初,陆女士通过拨打“一村一法官”联系卡上公示的法官电话,向吴海存述说了她的委屈。吴海存了解情况后,认为双方矛盾不大,有和好希望,遂请两人到斗江人民法庭调解。
“侗家的歌,唱的是祖先、爱情、草木、鸟兽……侗族把歌看作灵魂的归宿,像信仰一样维系着族群。”吴海存说,考虑到双方都是侗族群众,且是经过“行歌坐夜”恋爱结婚的,感情基础好,他决定采用独具侗族文化特色的“琵琶弹唱调解法”调解双方的矛盾。
吴海存向当事人介绍了法庭调解家事纠纷用的侗族琵琶歌,如《家和万事兴》《妇女权益要维护》以及当地经典的侗族琵琶歌《青石碑》等,要求双方回家好好聆听,先冷静一段时间,然后通过电话进行劝导。经过一段时间,双方自愿和好。陆女士还怀了第二胎,夫妻恩爱,家庭和谐。
柳州北部山区聚居着壮、苗、侗、瑶等各民族群众,柳州法院人民法庭顺应当地风俗,通过赶圩赴集、芦笙歌会、鼓楼弹琴等法治宣传途径,形成“坡会普法”“苗妹唱法”“歌师讲法”等民族特色普法方式,促进基层治理。两年多来,全市人民法庭共指导创建“无诉讼村屯”72个。
“我们用好、用足法院在指导调解、引导评价、法治宣传方面的作用,激发全社会解纷资源的活力,将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柳州中院院长曾艳表示,将继续推进人民法庭融入社会综合治理,做好源头治理,强化多元化解,做实指导调解,让乡村群众享受到“枫桥式人民法庭”建设带来的更多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