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13个乡镇
通三级及以上公路建设
路网提升行动
安全提升行动
1.提升本质安全水平。加强隐患排查整治,完成农村公路现有四、五类桥(隧)改造任务,现有危桥危隧改造率100%,实现动态清零。深入推进公路安全设施和交通秩序管理精细化提升行动,实施以村道为重点的安防工程建设16000公里。重点整治农村公路安全隐患突出路口、路段3000处。
2.提升抗灾应急水平。建立以路长制为基础、群众积极参与、群防群控的农村公路防灾减灾体系。强化应急物资储备,鼓励有条件的公路管理站、道班等场所扩展应急装备、物资、工具储备功能。积极开展农村公路灾毁保险试点探索,因地制宜在具备条件的县市推广。
3.提升公路保护水平。探索农村公路路政管理及超限超载治理常态化工作机制。规范和优化乡村道限高限宽设施设置,强化基层交通运输执法力量和执法信息化建设。加强农村地区交通安全宣传,发动沿线群众积极参与农村公路保护。
4.提升运输安全水平。深入落实农村客运班线联合审核机制,巩固提升客运车辆动态监控系统监管水平。加强联动执法检查,发挥群防群管作用,严肃查处破坏道路、超限超载、非法营运等违法违规行为。
运输提升行动
1.提升城乡客运均等化服务水平。鼓励支持各县(市、区)建设全域公交,采用城市公交延伸、班线客运公交化改造、开通农村公交等模式,确保建制村通客车比例保持100%,其中实现通公交(公交化)的建制村比例超过60%,全省实现全域公交的县(市、区)达到15个以上,新改扩建农村候车亭1000个。因地制宜建立服务农村地区的公交企业运营成本核算和补贴制度,探索农村公交运营可持续发展模式。
2.提升城乡货运物流一体化服务水平。进一步优化农村物流服务体系建设,持续推进和完善县乡村三级农村物流节点建设,畅通农产品进城和农资、消费品进村的运输双通道,推进城乡货运物流和邮政快递一体化发展水平。积极探索农村交通运输领域新型运输方式和业态发展,推动低空经济发展。
3.提升客货邮融合发展水平。健全农村客货邮融合发展服务体系,新改扩建乡镇综合运输服务站100个,积极引导邮政快递企业开通客货邮合作线路、进驻具备客货邮功能的乡镇综合运输服务站,因地制宜发展城乡客运车辆代运邮件快件,推动邮政快递、城乡客运实现优势互补,合作共赢,进一步畅通快递进村物流微循环。
实施步骤
(一)谋划部署阶段(2024年12月底前)
完善农村公路提升行动项目库,按年度编制工作目标和计划,明确工作职责和目标任务。
(二)组织实施阶段(2025年1月至2027年12月)
按照工作目标及责任分工,各地、各部门科学组织,迅速启动实施新一轮农村公路提升行动,加强统筹调度、资金保障、工作督办、技术指导等工作,稳步推进新一轮农村公路提升行动,确保完成各项目标任务。
(三)总结评价阶段(2028年1月)
对实施新一轮农村公路提升行动工作成效、典型案例、创新做法等进行总结,进一步完善政策制度,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全面提升农村公路发展水平。
组织保障
湖北省综合交通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统筹组织新一轮农村公路提升行动,全面加强统筹规划、协调指导和督办等工作。省交通运输厅牵头负责实施新一轮农村公路提升行动;省级财政按照先建后补、以奖代补,安排专项资金支持农村公路提升行动,积极争取中央车购税资金、燃油税资金、超长期特别国债、政府债券等支持农村公路提升行动;省农业农村厅负责指导提升行动与乡村振兴相关规划的衔接;省公安厅负责农村公路交通安全管理相关工作;省自然资源厅负责统筹项目用地需求,对于国家公路网络体系之外、路基宽度小于8米、不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已按规定纳入耕地进出平衡,并服务于农村农业生产为主要用途的农村道路,可按农用地管理;省生态环境厅负责指导推进项目环评审批。其他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加强协作、形成合力,全面推进实施新一轮农村公路提升行动相关工作。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要细化工作举措,分解目标任务,落实工作责任,加强工作督办,确保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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