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退役军人承训机构申报评定工作的通知

文摘   2024-10-21 16:00   宁夏  


为进一步加强退役军人教育培训管理,提升培训质量,根据《自治区退役军人事务厅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培训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宁退役军人发〔2021〕5号)要求,按照条件公开、自愿申报的原则,开展退役军人承训机构申报评定工作,建立固原市退役军人承训机构黄页(2025-2027年)。现将评定工作要求公告如下。

一、申报对象

能够独立开展退役军人适应性培训、个性化培训、职业技能培训(含创业培训)等培训的院校机构(普通高等院校、职业院校、技工学校、公办和民办培训机构、创业孵化基地等)。

二、申报时限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2月10日止,逾期不再受理。

三、申报条件

(一)具有法定办学资质,取得政府相关行政部门颁发的办学许可证;或经政府行政部门认定,具备承接政府补贴性培训项目资质。具有法人资格,实行独立核算,在办学范围内开展培训项目,上年度年检合格。

(二)具有与培训项目和培训规模相适应的培训场所和实训设施、设备,具有稳定、合格的师资队伍。专业性强的领域或科目,有实训基地或实训合作单位。

(三)具有符合退役军人自身特点、就业创业培训意愿和市场用工需求的培训项目,能够结合区域产业特点,不断开发市场潜力大、薪资待遇好、受退役军人欢迎的专业。

(四)具有相对稳定、密切联系科研生产一线的高素质师资队伍,师资队伍理论水平高、实践经验足,在相关专业领域具有较高影响力和公认度。培训后相关证书获取率和推荐就业率高。

(五)遵守职业培训和职业教育法律法规,教学管理制度完善,内部管理规范,学风好、风气正、社会信誉良好,三年内无违规办学的不良记录,法定代表人无不良诚信记录。

四、申报程序

(一)自愿申请。符合申报条件的培训机构,按照属地原则,向所在县级退役军人事务局提出承担培训申请,须提交下列材料:1.书面申请报告(一式两份);2.《退役军人培训承训机构申报表》(一式两份);3.相关证明资料(复印件)装订成册(一式两份):培训资质材料(培训机构办学许可证、单位登记证书等)、教学场地所有权证或租用合同;设施设备清单、师资、管理制度;近年来培训组织实施、培训效果评估、就业跟踪反馈、相关照片及获奖证明材料等。以前未承担过培训任务,但具备培训条件的单位,可提供本机构下年度拟开展培训的职业(工种)计划书经当地教育主管部门和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同意。

(二)审核评定。县级退役军人事务局通过向相关主管部门核查资质信息、实地勘察调研等方式,核实培训机构有关情况,报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审核认定。对经评估确定的退役军人培训承训机构,向社会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广泛接受监督。

(三)公开发布。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与被确定的退役军人承训机构签订承训协议,内容包括培训项目、协议期限、协议的变更与终止情形、违约责任等。签约后,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对相关审核认定及证明材料存档,并建立固原市退役军人承训机构黄页(2025-2027年),在官方网站或媒体上公开发布(含全部评定承训机构的名称、地点、项目名称、培训期限、收费标准、联系方式等),予以公告。

五、申报要求

(一)申报程序标准。按照申报条件和程序,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按照“条件公开、自愿申报、择优认定、社会公示”的原则,真正把优质的培训资源纳入退役军人承训机构目录管理。

(二)申报项目严格要求。对具备初级培训资质的培训机构,最多可申报3个培训职业(专业、工种),具备中级及以上培训资质的培训机构最多可申报6个(其中中级不超过3个)培训职业(专业、工种)。

(三)承训机构考核管理。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与承训机构签订的承训协议期限为3 年,到期后承训机构资格自动取消,需重新申报、考察。对社会评价较低、产生不良社会影响的承训机构,限期整改纠正;对整改不力、年度考核不合格的,取消承训资格。

六、申报地点及联系电话

固原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联系电话:0954-2821386

邮箱:gy8790500@163.com

原州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联系电话:0954-2068965

西吉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联系电话:0954-3623933

隆德县民政和退役军人事务局

联系电话:0954-6017772

泾源县民政和退役军人事务局

联系电话:0954-5612333

彭阳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联系电话:0954-7012062


附件:

1.退役军人承训机构申报表

2.退役军人承训机构备案登记表

3.退役军人承训机构评定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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