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衙说法 | 交通事故中你不知道的赔偿比例

政务   2025-01-24 16:53   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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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后,交警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那么,对于交通事故中的交通事故责任划分与赔偿比例都有哪些呢?

本期说法律师

浙江启金(绍兴)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

李佳红



我国现行的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责任共分五类,分别为全部责任、无责任、主要责任、次要责任、同等责任。

这五类责任理解如下:

(一)全部责任和无责任

完全由当事人中一方违章造成的事故,由违章者负全部责任,而与事故无直接因果关系的另一方无责任。

(二)主要责任和次要责任

主要因一方违章,另一方或第三方也有违章行为造成的事故,主要违章者要负主要责任,另一方或第三方负次要责任。

(三)同等责任

造成交通事故的各方当事人均有违章行为,情节相当,各方负同等责任。



👉当机动车与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时,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超过责任限额的部分,按照下列方式承担赔偿责任:

▲负全部责任的一方,承担100%的赔偿责任;

▲负主要责任的一方,承担70%的赔偿责任;

▲负同等责任的一方,承担50%的赔偿责任;

▲负次要责任的一方,承担30%的赔偿责任;

▲无责任的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图片来自网络)

👉那么当机动车与非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责任划分是否就等于交通事故赔偿比例?

答案:不是。

众所周知,小客车保险有交强险和商业险两大险种。交通事故赔偿中,伤者的损失在交强险范围内不分责任比例,由交强险在其责任限额范围内承担100%的赔偿责任。伤者损失只有在超出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的部分,才需要按照当事人的过错确定赔偿比例。

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第八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被保险人在使用被保险机动车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致使受害人遭受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保险人按照交强险合同的约定对每次事故在下列赔偿限额内负责赔偿:

(一)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80000元;

(二)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8000元;

(三)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2000元;

(四)被保险人无责任时,无责任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8000元;无责任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800元;无责任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100元。

从这里我们可以看出,交强险赔偿虽然不区分责任,但对于被保险人承担的责任不同,交强险的赔偿限额也是不同的。总结不同情形下交强险的责任限额:

1、被保险人(简单理解为开车的人)承担全责、主要责任、同等责任、次要责任时,死亡伤残赔偿金限额为180000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8000元;财产损失限额为2000元,以上共计为200000元。

2、被保险人(简单理解为开车的人)无责时,死亡伤残赔偿金限额为18000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800元;财产损失限额为100元;以上共计19900元。

以上是交强险范围内的赔偿,超出交强险范围的损失,则参考交通事故责任比例来确定赔偿比例。

当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及行人发生交通事故时,不同的责任划分赔偿比例各不相同:

▲若机动车全责,机动车一方需承担100 %的赔偿责任; 

▲若机动车主责,机动车一方需承担 80%的赔偿责任; 

▲若机动车与行人同责,机动车一方需承担60%的赔偿责任;

▲若机动车次责,机动车一方需承担 40%的赔偿责任;

▲若机动车无责,机动车一方需承担 10%的赔偿责任。

此外,如果是非机动车或行人故意造成的事故,机动车一方无需赔偿。




律师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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