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点追踪|宅基地翻建怎么办?官方告诉你答案......

政务   2024-10-18 16:10   江苏  

10月18日上午

泰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姜堰分局

走进《12345·政风行风热线》直播间

围绕科学制定规划

 保障发展空间这个主题

与广大听众和网友沟通交流


听众


老家的房子想重新翻建一下,怎么办手续?

泰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姜堰分局

空间规划科科长

鲍俊

可以向所在村村委会提出书面申请,由村委会进行初步核实是否符合条件建房后,向所在镇有关部门提出申请,镇里面有关部门接到申请后会联合镇农业农村、自然资源和规划以及生态环境与建设等部门进行现场勘查,凡是符合要求的可按照程序办理相关宅基地及建房审批手续。


听众


请问不动产权证书遗失了,如何申请补发?

泰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姜堰分局

调查登记科科长

蒋永华

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后权利人可以申请补发。因不动产权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等原因,不动产权利人申请补发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在其门户网站上刊发不动产权利人的遗失、灭失声明直接作废原不动产权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将有关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向申请人补发新的不动产权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


听众


请问光伏发电项目选址有哪些要求?

泰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姜堰分局

资源利用科科长 

陈松

(1)光伏发电项目选址应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要求。鼓励使用未利用地和存量建设用地发展光伏发电项目,促进节约集约用地。鼓励利用城镇低效用地、村庄用地、废弃矿山等建设光伏发电项目,盘活利用存量土地资源。积极支持利用工业厂房、公共建筑、高速公路服务区等建设工商业分布式光伏。(2)光伏发电项目选址应当避让耕地、生态保护红线、历史文化保护线、特殊自然景观价值和文化标识区域、天然林地等,涉及自然保护地的,还应当符合自然保护地相关法规和政策要求。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和I级保护林地,不得在河道、湖泊、水库内建设光伏发电项目,在养殖池塘等养殖区、限养区及湖泊周边、水库库汊建设光伏发电项目的,应当经过科学论证,实行严格管控。


听众


我是张甸镇北沿江高铁拆迁户,拆迁时选择的是宅基地安置方式,请问什么时候能新建住宅?

泰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姜堰分局

空间规划科科长

鲍俊

为保障北沿江高铁工程建设,张甸镇对部分农户进行了统一安置,并于2024年初批准了村民宅基地集中居住区用地,现正在进行规划方案审核等手续的办理,后期将重点推进该项目开工建设。


在一个小时的

节目直播过程中

泰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姜堰分局

相关人员还就“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如何申请不动产登记”以及

“农村道路建设怎样办理手续”等问题

与听众网友进行了互动交流

整档节目

共接受咨询、投诉和反映16件

并接进直播室15


文图:吉秀梅

编辑:韩莹莹

审核:杜 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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