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补贴实施细则

文摘   2024-11-16 17:51   河南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的决策部署,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加力支持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的通知》《河南省推动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实施方案》要求,在全市范围内推进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实施时间

2024年9月30日至2024年12月31日(财政资金用完为止)。

二、补贴对象

个人消费者

三、补贴范围及方式

个人消费者活动期间报废老旧电动自行车(铅蓄电池、锂电池、充电器、车牌等车辆主要配件完整),在宛换购一辆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两轮电动自行车新车(以下简称:新电动自行车)的消费者,可获得一次性差异化补贴。

补贴坚持“先到先得、用完为止”的原则,采取消费者现买立减、销售门店申请后补的方式进行补贴。

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电动自行车是指符合国家《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761-2018)强制性标准的两轮自行车。符合下列要求:1.具有脚踏骑行能力;2.具有电驱动或电助动功能;3.行驶时,最高设计时速不超过25KM/h;4.装备完整的电动自行车整车质量小于或等于55kg;5.铅蓄电池标称电压小于或等于48V;6.电动机额定连续输出功率小于或等于400W。

四、补贴标准及要求

(一)补贴标准

对交售个人名下的老旧电动自行车,并购买铅蓄电池的新电动自行车,每辆补贴500元;对交回老旧电动自行车,并购买锂离子的新电动自行车,每辆补贴400元。换购锂离子电池新电动自行车的,其电池应符合《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蓄电池安全技术规范》(GB3854)标准要求。

(二)补贴要求

1、购买新电动自行车必须交售老旧电动自行车,交售旧电动自行车与购买新电动自行车的个人必须一致;同一消费者享有一次补贴资格。交售老旧电动自行车(仅限电动自行车、含电池)、购买新电动自行车均需在发文之日(含)后。

2、交回的旧车需含电池组、车牌(绿牌或黄牌车辆均可参与,暂不含防盗牌车辆),交回日期以《南阳市老旧电动自行车回收证明》载明的日期为准;若旧车购车发票、车牌等丢失,需签订消费者承诺书(见附件4)。

3.购买新车应完成登记上牌,开具《电动自行车销售发票》,发票抬头为个人姓名,发票金额=消费者实际支付金额+补贴金额。购买日期以《电动自行车销售发票》上载明的开票日期为准。发票须为本人首次开具,对虚开、伪造的购车发票,不予认定补贴资格。

4、对个人消费者购买新电动自行车的电池类型,认定依据以新车《电动自行车产品合格证》为准。

5、新电动自行车销售发票上载明的开票地须为南阳市内,销售发票须注明销售门店所属县(市、区)。

6、暂未开展电动自行车挂牌的县(市),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实施细则由县(市)政府自行制定。

五、补贴流程

1、个人消费者将旧电动自行车交售参与补贴活动的电动自行车销售门店并购买新电动自行车,现场通过“建行生活APP”享受补贴立减支付,销售门店为消费者开具购车发票。

2、旧电动自行车由销售门店拍照后,将车架、蓄电池分别交由有资质的企业报废回收处理,回收公司要将旧车牌号牌及回收台账(含号牌种类、号牌号码、整车编码、车主姓名、身份证号、联系方式、回收证明编号等)每周统一移交公安交管部门。移交双方做好交接台账和记录,以备后续核对。

3、销售门店将消费者旧车资料(选择旧车车牌类型,填写旧车车牌号,上传人车合影照片、旧车车架破坏照片)、旧电动自行车回收信息(包括车架号、电池类型、电池编码、回收证明等,回收证明见附件1)、新电动自行车信息(如:新车发票、新车合格证、新车车架号、电池类型、电池编码、新车车牌号、人与新车及牌照合影照片,若商家未取得人与新车及牌照合影照片,可以公安部门电动车管理服务平台查询结果截图代替),以及消费者的支付信息等上传至服务平台(平台于9月底前在建行生活APP上线)。

4、市商务局与建行南阳分行签订合作协议,由建行南阳分行负责线上平台搭建工作。商务局联合建行南阳分行开展商户上传信息的审核,原则上每笔信息在5个工作日内审核确认。审核后符合补贴要求的,由建行南阳分行将补贴资金发放至销售门店的银行账户中。建行南阳分行应建立完善的工作制度,确保补贴审核、发放流程合规合法、高效便捷。

5、参与商家原则上每5个工作日向市商务局提出补贴资金结算申请,市级商务、财政部门根据审核结果3个工作日内向商家拨付补贴结算资金。

6、如发生退货情形,退还购车人的款项不包含补贴资金,通过原支付渠道退还。如退货发生在财政补贴资金拨付以后,由参与企业(商户)及时将与退货相关的补贴资金退还。

六、商家参与条件

品牌代理商、销售企业需符合以下条件:

1、在南阳市注册登记的电动自行车销售企业(包含个体工商户),能够为消费者开具电动自行车销售发票。电动自行车经销方能向消费者如实介绍本政策相关情况,并准确填报信息,按照要求的时间节点报送相关材料,不得误导、欺骗消费者。对因上传资料不及时、不准确等原因造成的错补、漏补,或因审核把关不严,造成消费者违规领取补贴等造成资金损失的,同意承担相应责任。

2、自愿参加本次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活动,愿意先行垫付补贴资金,能承受政府补贴兑现等待时间,不在消费者享受补贴政策方面增设任何附加条件。经营状况良好,与电动自行车生产厂家有稳定的产销合作关系,认真执行“三包”规定,具备以旧换新等综合服务能力。有良好的信用记录,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3、能建立完整清晰的活动台账,自愿接受政府相关部门及委派的第三方机构对本次活动进行监督、审计,并同意以审计结果作为补贴申请的最终依据。活动台账应包括但不限于销售发票、消费者购买清单(含消费者姓名、身份证号、联系电话、旧车信息、新车相关信息、购买产品名称及编码、销售额及补贴额等)、回收车辆清单、移交记录及档案等。

4、销售商家应当与回收企业签订回收合同,做好旧车交接手续,双方签字盖章各留存一份;回收企业应当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合理的回收价格,鼓励在成本范围内提高回收价格,让利于民。

符合以上条件且有意愿参加的商家,向属地商务部门提交申请并签订承诺书(见附件3)。

七、风险控制

为确保财政资金安全,此次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活动将采取以下方式控制风险:

1、签订服务承诺。参与企业、商户需签订书面承诺书,就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相关服务内容做出承诺。

2、加强巡察督导。商务、市场监管部门加强对辖区内参加活动商户的巡查暗访,处理有关举报线索,及时发现和处置商户违法违规行为,维护良好市场经营秩序。各有关部门要增加抽查力度,通过现场抽查、视频抽查等方式对已经完成的交易进行真实性确认。

3、注重强化监管。承办单位不得临时提价、虚假打折、以次充好、虚报产品信息,对活动中有违法违规不良记录的商家,由市场监管部门进行查处。市场监管部门要强化对商家的监管,发现以不合格产品作为换新产品的不予补贴,明知为不合格产品作为换新产品的视为骗取补贴处理。对于违规违法行为不属于当地市场监管部门查处的企业,应及时告知企业所属地的市场监管部门。对于涉嫌套现、骗补等违法行为的企业、商户(机构)和个人将移交相关部门追究相应责任,出现以上情况一经查实,永久取消参与政府促消费活动资格。

4、若活动未到期但资金已使用完且无法调配时,活动提前结束,商务部门应提前告知参与商家和社会公众。

八、保障措施

(一)建立分级协调机制

建立市、县分级协调机制,由商务部门牵头,工信、生态环境、市场监管、消防、公安等部门,要密切关注工作动态及社会舆论动向,随时收集并反馈群众反映的问题,按照部门职责分工,强化协调配合,形成合力,及时作出工作调整,确保活动扎实推进取得实效。商务、市场监管、公安、财政、生态环境、工信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能组织好各项服务、数据统计等工作,及时报送经验做法;活动结束后,提供活动总结、审计报告,做好资金清算等工作。

(二)合理遴选承办企业

参与活动的电动自行车经销企业、商户由市、县商务主管部门遴选确定并向社会公布,报废车架回收企业由各县(市、区)再生资源回收行业主管部门征集;锂电池回收处理企业由工信部门征集;铅蓄电池回收处理企业由生态环境部门征集;市商务局汇总后向经销企业、商户公布。

(三)明确部门职责

1.商务部门要做好活动的统筹协调,会同财政部门在防控风险的前提下提高补贴结算审核效率,减轻参与商家垫资压力;会同生态环境、工信部门监督具备资格的企业妥善回收处理老旧电动自行车及其废蓄电池,严禁回收的蓄电池流入非法市场。

2.财政部门要配合市商务部门做好资金拨付、监控预警、监督核查等工作。对于符合补贴结算要求的,市级商务、财政部门应按照资金清算要求,及时向参与商家拨付垫付资金。市财政局负责落实补贴所需资金,做好资金拨付执行、最终清算、监督管理、绩效评价等工作。

3.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强对新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和价格监管,依法查处价格欺诈等违法行为,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对有变相加价、故意骗取补贴资金、消极处理消费投诉等行为的商家,取消活动参与资格,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4.各级公安交管部门组织好新电动自行车上牌业务办理,做到即买即到电动自行车挂牌点查验车辆,领取号牌,为消费者及参与商家提供便利化服务。

5.生态环境部门负责指导废铅蓄电池回收试点企业与承办单位对接工作,做好废铅蓄电池的回收工作。工信部门负责指导电动自行车生产企业、再生利用和梯次利用生产企业做好废锂离子电池回收利用工作。

6.建行南阳分行要做好活动宣传推广,积极采取有效技术手段,搭建好审核平台,提高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的便利性、安全性,及时发现并移交涉嫌违法违规行为,有效防范风险。配合做好后续业务及资金审计、工作总结等工作。

(四)加大宣传力度

充分利用短视频、微信等新媒体和传统媒体在主要街道、高铁站、火车站、汽车站、商圈、主干道等人流密集区域做好活动政策宣传。街道、社区等基层组织力量,做好活动宣传发动、政策解读工作,做到宣传进小区,提高市民知晓率和参与率。

消费者如需咨询本细则有关内容,或者查询相关申请办理方式,可通过审核系统查询,如需咨询“建行生活APP”使用问题可拨打建行生活APP客服电话:

钱进:0377-61681306;

金征:0377-61681397。
来源:南阳商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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