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让广告创意走偏了门

政务   2025-01-07 07:32   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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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不久,某洗护品牌因一则“真假闺蜜”的营销广告被送上热搜,品牌方随即撤销不当内容并发布道歉信。其实,如此广告“翻车”事件数见不鲜,此前,某奶茶品牌玩梗“翻车”致歉登上热搜,相关视频借鉴了抖音热梗“舔狗罪”+“双杯杯托手铐”的创意,网友纷纷指责,“这种营销一点也不好笑”“看着让人不适”。


广告营销玩转创意无可厚非,广告大师威廉·伯恩巴克的作品便以天马行空的想象力、标新立异的风格著称。吸睛的创意广告,可以迅速带动品牌出圈,激发消费者的购买欲。可如今,一些广告营销逐渐走偏,靠低俗创意登上热搜、品牌官方出面道歉、低成本出圈的“黑红营销三部曲”屡屡上演。


这类广告是怎么“翻车”的?如何避免营销广告创意走偏?


图源:视觉中国




笔者发现,细数近年来创意“翻车”的营销广告,大致有以下几种类型。


比如“无礼冒犯型”。它们大多采用一些低俗、不恰当的内容来制造笑点或引发关注。有的通过消费特定群体来刻意强化刻板印象,比如,某胶原蛋白饮料品牌曾在广告中用“老公气我,喝!”“又老一岁,喝!”等文案,被指贩卖女性焦虑;还有的企图通过擦边玩梗、挑战社会道德底线来博取关注、赚得流量,如某彩妆品牌让女模特穿着短裙跪在地上宣传口红、某奶茶品牌使用“茉莉劈腿红茶,红茶出轨午后”的出格广告语。


又如“剑走偏锋型”。这类广告往往“脑洞清奇”,为了创意而创意,过于标新立异的表达常常带来适得其反的效果。如有餐饮品牌曾发布一则视频,记录汉堡在34天里逐渐长毛、发霉的过程,本意是想表达其食品在制作过程中没有加入任何防腐剂和添加剂,却引得相当一部分网友直呼“倒胃口”。这些“吆喝”忽视了品牌与产品、产品与消费者等角色之间的深层联系,创意走偏了门,让人感到不适。


再如“过犹不及型”。这类广告善于利用诙谐幽默的方式开玩笑、抖机灵,但因把握不好尺度,一不小心“玩”大了,刺痛了公众的心。比如某餐饮品牌的“早八”广告,在人来人往的地铁站有一台巨型笔记本电脑,键盘中伸出两只巨大的手,一手拿着麦咖啡,一手拿着汉堡,本想宣传15元“早八”套餐,无奈却激发了网友“打工人的窒息感”。又如,某护肤品牌的产品曾用“土狗变水狗”的营销口号,让网友不禁回怼“究竟谁是狗”。


适当的幽默可以拉近品牌和消费者之间的心理距离,培养品牌好感,但玩梗过了度会让消费者成为被消费和戏谑的对象,让人感觉不被尊重。


某餐饮品牌的“早八广告,被网友认为有“窒息感” 图源:社交平台截图




这些“翻车”的广告虽遭人诟病,但品牌方为何屡错屡试、屡禁不止?究其背后,离不开几方面因素的叠加交织。


品牌下限低。常言道,做人要讲原则、守底线。对于品牌营销来说也是如此,创意广告也须恪守传播正向价值观这条底线。在频频“翻车”的案例中,有的品牌方为脱颖而出,奉行“创意不够低俗来凑”,不惜采取极端营销策略,导致低俗、恶俗的“辣眼睛”广告层出不穷;有的品牌则认为与其默默无闻,不如冒险博出位,于是通过炮制“过度玩梗”广告“捕获”用户的注意力。


犯错成本低。相比流量带来的利益变现,“翻车”广告的违法成本较低,这导致个别品牌有恃无恐,宁愿支付低额罚单,也要在法律边缘反复“试错”。在“黑红也是红”的错误导向下,即便是“翻车”,只要营销的回报大于处罚便是值得的。比如早前,某彩妆品牌因发布违背公序良俗的广告,被处以2.5万元罚款。一些网友认为,“犯错的成本太低了”“简直是在给它挠痒痒”。此外,一些“博眼球”式营销内容在互联网平台发布后,并不像传统广告那样容易“固定”证据,监管难度大,使得类似广告屡禁不止。


平台把关缺。算法时代,部分社交平台追求“流量至上”。某些品牌“博眼球”式的营销内容,因其争议性往往能够引发用户的强烈互动,随即被算法判定为“高热度”内容,在推荐机制的推波助澜下形成“病毒式”传播,使得更多人在不经意间知晓了相关产品或服务。“看门人”缺位给了某些无良品牌以可乘之机,相较于需要“苦思冥想”的创意产品,有的品牌会更倾向于利用算法的“漏洞”,用低俗擦边内容引发争议,扩大其营销影响。


图源:视觉中国




针对广大网友对黑红营销的“讨伐”,一些品牌方在道歉说明中通常把锅甩给“创意不当”。惺惺作态的道歉,实则是披着创意的外衣玩低俗的游戏,靠挑战社会道德底线来赚取流量。这样的广告创意并非真正的创意,而是“玷污”了创意。创意营销必须取之有道、用之有节。


把握创意边界。创意是广告的灵魂,营销是广告的目的。不应为了创意而创意,也不要为了广告而广告。在创意的“草原”中自由驰骋、放飞想象时,不论立足什么主题、选取什么角度,必须有底线,不能违背公序良俗与道德红线。品牌应坚守正确的导向,在鼓励正向创意的同时,自觉抵制低俗创意,对“黑红也是红”的错误理念说“不”。


警惕算法“失算”。有时候,算法推荐就像一面哈哈镜,放大了低俗擦边等“不当创意”的流量影响,在一定程度上加剧了品牌营销的冒险行为,致使品牌方认为不管“好创意”还是“坏创意”,只要有了流量就是成功。然而,有追求的品牌应该也必须对扭曲的算法流量保持警惕,不应以“玩烂梗”“搞低俗”来迎合算法,避免形成“劣币驱逐良币”的生态。同时,互联网平台也需从技术伦理角度出发,进一步优化算法推荐机制,让算法具备价值观,当好内容把关人,切莫成为低俗广告的“助推器”。


善用监管利剑。一方面,在监管实践中,如何界定所谓的低俗广告和擦边广告,是创新广告监管的应有之义,别让一句“创意不当”成为无良品牌方轻松“金蝉脱壳”的借口;另一方面,一些低俗营销广告往往选择互联网作为首发平台,或通过互联网进行二次传播,相比传统的电视广告,互联网广告难以进行事前监管,一般出现问题都是事后界定和反推,即使被判定为低俗营销,针对“翻车”广告的处罚力度往往并不大,故提高低俗广告的违法成本也应被纳入议程,及时“亮剑”形成威慑。


此外,社会公众、行业协会、网络平台需携手合作,共同拒绝和抵制低俗、恶搞和擦边广告,让“不当创意”广告无所遁形。


无下限地追逐“不当创意”,换来的只是流量虚名;低劣流俗的营销噱头,始终撑不起品牌傲立的脊梁。相信只有坚守正确的价值底线,才能让创意广告真正广为人知、赚得长期红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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