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北京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第四次学生代表大会的通知

文摘   2024-10-11 16:50   北京  

为合理依章推进学生会相关工作,根据《北京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学生会章程》,由马克思主义学院第三届学生会主席团依据章程有关规定提出,征求马克思主义学院党委、团委意见后,北京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第四次学生代表大会以及新一届学生会主席团及常代表换届选举工作安排如下。


一、主席团和常代表候选人的报名

有意参加学院学生会主席团和常代表竞选的同学,请于10月13日(周日)22:00前完成报名表的填写(报名表请点击阅读原文下载,密码5evg),经本人签字(或电子签名)后将Word格式文件发送至2950475898@qq.com。


二、主席团和常代表候选人的资格

根据《北京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学生会主席团、常务代表委员会马克思主义学院委员选举办法(草案)》第五、六条规定:


第五条  符合下列条件的北京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学生会会员,有资格参加学生会主席团选举:

(一) 坚持党的基本路线,遵守国家法律、校规校纪;
(二) 品行端正,团结同学,工作能力强,能代表广大同学利益;
(三) 自取得北京大学学籍以来,平均学分绩点(GPA)不低于3.0或综合排名处于本专业(若未分专业则按照本年级总排名)的前50%;
(四) 在北京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学生会职能部门担任部长满一年;
(五) 自取得北京大学学籍以来从未有过公共必修课、专业必修课或限选课(不含双学位课程、辅修课程)不及格;
(六) 自取得北京大学学籍以来从未受过学校或学院处分。


第六条  符合下列条件的北京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学生会会员,有资格参加常代表选举:
(一) 坚持党的基本路线,遵守国家法律、校规校纪;
(二) 品行端正,团结同学,工作能力强,能代表广大同学利益;
(三) 自取得北京大学学籍以来,平均学分绩点(GPA)不低于3.0或综合排名处于本专业(若未分专业则按照本年级总排名)的前50%;
(四) 在北京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学生会职能部门工作满一年;
(五) 自取得北京大学学籍以来从未有过公共必修课、专业必修课或限选课(不含双学位课程、辅修课程)不及格;
(六) 自取得北京大学学籍以来从未受过学校或学院处分。

由第四次学生代表大会选举委员会对报名参选的同学进行资格审查,确定正式候选人名单,并于10月16日(周三)24:00前公布。


三、学生代表大会的召开

北京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学生代表大会拟定于10月20日(周日)19:00在学院352教室召开,请各位代表届时务必出席。

会议内容包括:

(1)听取并审议马克思主义学院第三届学生会工作报告;

(2)听取并审议马克思主义学院学生会章程及相关办法修订稿;

(3)听取马克思主义学院学生会主席团及常代表候选人竞选演说与答辩,全体代表投票选举第四届马克思主义学院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及常代表。



北京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第四次学生代表大会

选举委员会名单

秘书长

曾格子

成   员

王艺瑾、李文鑫、官宸庆、蒋燕冰


未尽事宜,可联系选举委员会咨询。邮箱2950475898@qq.com。


共青团北京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委员会

北京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学生会

2024年10月11日

未名马院青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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