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五条 土地沙化荒漠化综合防治应当坚持因地制宜、因害设防、综合防治、分类施策的原则,以防沙治沙为主攻方向,加强统筹协调,突出治理重点,坚持科学治沙,全面提升荒漠生态系统的质量和稳定性。
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区域联防联治,实行沙漠边缘和腹地、上风口和下风口、沙源区和路径区统筹谋划,构建点线面结合的生态防护网络。
第三十六条 土地沙化荒漠化防治应当开展重点地区规模化防沙治沙,坚决打好黄河“几字弯”攻坚战、科尔沁和浑善达克两大沙地歼灭战,配合打好河西走廊—塔克拉玛干沙漠边缘阻击战,全面提升荒漠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
第三十七条 土地沙化荒漠化防治应当坚持系统观念,统筹森林、草原、湿地、荒漠生态系统保护,以沙漠戈壁边缘及绿洲、流域、山系等为防治单元,加强治沙、治水、治山全要素协调和管理。
第三十八条 土地沙化荒漠化防治应当科学选择植被恢复模式,选用耐干旱、耐瘠薄、抗风沙的树种和草种,以雨养、节水为导向,坚持乔灌草相结合,合理配置林草植被类型和密度,营造防风固沙林网、林带及防风固沙沙漠锁边林带等。
第三十九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依据水土流失调查结果划定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治理区,加强粗泥沙集中来源区坡耕地综合治理和淤地坝、拦沙工程建设,开展以小流域侵蚀沟等为重点的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作。
来源:学习强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