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补差指南

政务   2024-10-09 20:22   江苏  

近日,我省发布了《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省财政厅 省医疗保障局 省税务局关于发布2024年度社会保险有关基数的通知》(苏人社发〔2024〕38号)文件,明确2024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工资基数上限按24396元执行,下限按4879元执行。2024年度社会保险费(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缴费基数差额补收工作于本月启动。
谨告知:参保单位及其职工因调整缴费工资基数产生的补差部分,可在2024年底前分次或一次性缴纳,期间不加收滞纳金和利息,请您在规定期限内完成申报缴费。一起来看看怎么操作吧!


【电子税务局】
01
登录系统



打开电子税务局,点击右上角“登录”按钮,录入纳税人识别号、密码等信息登录,也可通过电子税务局APP扫码登录。

02
进入社保费功能模块



登录后,点击上方“地方特色”栏目,选择社保业务。

03
预处理数据确认



点击社保费申报——单位社保费——单位社保费申报,进入社保费数据确认及申报环节。

系统默认出现全部未申报的预处理信息,含本次上下限调整产生的2024年1-9月补差数据,用人单位可选择费款所属期对指定月份数据进行核实。

通过点击缴费人数栏目中的数字,可查看职工个人明细预处理数据,如下图所示:

04
社保费申报及缴费



数据确认无误后,用人单位在第一列选择框打钩,点击“提交申报”按钮后即可完成申报,系统会自动跳转缴费界面,确认银行账户后点击确定即可完成扣款,也可后期再发起银行扣款。


【单位社保费管理客户端】
01
客户端升级及登陆



(一)客户端升级

(二)客户端登录

录入纳税人识别号及密码,登陆客户端系统。

登录系统后点击左上角的“职工参保信息更新”按钮,选择“更新---全量更新”,做好参保人员的数据更新。

(三)查看消息提醒

消息中心弹出异常提醒,“存在多个属期的社保费未申报消息待申报,请及时申报”。

02
预处理数据确认及申报



1.点击客户端左侧功能栏的“社保费申报——日常申报”模块,进入功能模块。

系统默认出现全部未申报的预处理信息,含本次上下限调整产生的2024年1-9月补差数据,用人单位可选择费款所属期对指定月份数据进行核实。

2.核实费款所属期、缴费工资、缴费基数、费率、险种,可以勾选导出核实,核实无误后,勾选点击提交申报。

03
费款缴纳



1.点击客户端左侧功能栏的“费款缴纳——缴费”模块,进入功能模块,点击立即缴费。


(来源:江苏税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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