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泗阳县爱园镇社会治理服务中心成功化解了一起劳动纠纷案件,及时有效地保障了农民工合法权益。
2020年,吴某雇请李某等人在其承包的工程上务工。项目完成后,吴某不幸病故,并且其家人对其承包工程情况不明,李某等人无法结算工资,在此期间,李某等人多次反映。为更好化解矛盾,考虑到双方的实际情况,爱园镇调解员充分发挥社会治理服务中心的职能,长达数年之久的劳动纠纷问题得到圆满化解。
这一矛盾纠纷的成功化解,是爱园镇社会治理工作成效的一个缩影。爱园镇以社会治理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作为抓手,加强资源力量整合,创新矛盾调处机制,实现矛盾纠纷“一中心”解决,及时消除风险上行,切实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倾力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解纷格局。
建立等级评估制加强分析研判
针对前期摸底排查情况快速介入,建立矛盾纠纷风险等级评估制度。将矛盾纠纷隐患划按轻重缓急进行分门别类,定期研判排查引起纠纷的风险点和突出问题。同时,建立矛盾纠纷日登记、周汇总、月总结机制,及时分级分类处置并转交相关部门,确保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
建立定期回访制推进纠纷化解
建立矛盾纠纷调处“回头看”机制,定期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开展“回访”,通过入户访、电话访、邻里访的方式及时发现、掌握不稳定因素,全力做好预警防范、疏导化解工作。针对调解无效的重点对象,要积极采取上门调处、现场调处、家庭调处等工作方法,持续做好回访工作,解决矛盾根源问题,推动矛盾纠纷的妥善化解。
建立定期会商制梳理突出问题
定期召开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研判会商会议,严格落实“日判日清”定期会商制度,做到“一日一会商、一周见成效”。对涉及多部门且存在隐患的矛盾纠纷,由镇主要领导牵头、职能部门配合、当事人共同参与,制定具体措施,有效预防矛盾纠纷的发生、激化。
建立部门联动制形成治理合力
整合部门调解资源,加大矛盾纠纷调解员队伍建设,组建一支由政法委员、律师、司法助理员等具有较强的司法实践能力及矛盾纠纷调解工作经验的调解队伍。组织社区工作者、平安志愿者和“五老”人员等社会力量,发挥好他们“熟人、熟事、熟地”优势,及时发现和调处矛盾纠纷。发挥法律援助工作站等阵地作用,加强面向农村的法律咨询、法律援助、畅通群众利益诉求,促进矛盾得到有效化解,预防和减少矛盾纠纷发生。
(供稿:泗阳县委政法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