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江西省分行阳光办贷实施细则(试行)》,强化“廉洁办贷、合规办贷、高效办贷”理念,提升“中台服务前台、机关服务基层”的服务意识,信用审批处从审查标准、审查时限、审查补充通知、审查沟通机制、审查退回以及快速响应机制等六方面,建立完善了信贷审查“反馈一口清”内部机制,以减轻基层负担,持续提升项目审查质效。
在审查标准上,明确不在总行制度基础上加码、不要求开户行与调查过度举证、不提出无益于审查的补充要求,所有审查补充意见“一次性亮底”,由处长把关签字后下发,统一审查标准和口径。在审查时限上,对需要补充完善的信贷业务原则上一周内(节假日顺延)下发补充通知,完成信贷审查和辅助审查后及时提请贷审会审议。在审查补充通知上,仅针对总行制度规定在评审时应取得的的资料、调查报告披露已取得但未提供、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办贷资料作补充要求,仅针对影响项目合规性、风险性审查的事项作补充核实,不提出无益于信贷审查、对审查意见无影响的核实事项。在审查沟通上,明确了及时与前端环节、辅助审查流程、放款中心有效衔接以及积极反馈审议、审批要求等沟通反馈机制。在审查退回上,严格区分项目完善与项目退回,严肃流程退回,审慎退回操作。在快速响应上,对重点产品、重点区域、重点项目、重点客户以及基层反映的急难事项,建立快速响应机制,主动对接、积极跟进、高效办理,提供绿色办贷通道。
截至10月末,信用审批处累计审查各类信贷事项1291笔,人均审查108笔,提请召开贷审会61次,除节假日外平均保持一周至少2次贷审会的频率,审议各类信贷事项317笔,累计审批各类贷款209笔、926亿元。下一步,信用审批处将持续贯彻落实阳光办贷管理要求,坚持服务业务发展,加快在审项目办贷进程,落实办贷流程跟踪督办,为全力完成全行目标任务提供坚强有力的信用审批服务保障。
供稿 | 信用审批处
作者 | 蓝海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