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建立数据产权制度的对策建议

学术   2024-08-27 08:40   河北  

课题组

         

 

1引言
1.1数据产权制度的重要性
数据产权制度是指对数据资源进行产权界定、保护和管理的一套法律规则和政策措施。在数字化时代背景下,数据已成为国家经济发展的重要资产,建立数据产权制度对于保护数据生产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促进数据资源的高效配置和流转具有重要意义。数据产权制度能够激励数据主体积极生产和创新,保障数据市场的公平竞争,同时有助于提升国家数据治理能力和数据安全水平。
1.2当前数据产权制度存在的问题
当前,我国数据产权制度尚不完善,存在以下问题:
1.2.1.数据产权归属不明确:数据产生、使用和流转过程中,各方权益难以界定,导致数据产权归属模糊,容易引发法律纠纷。
1.2.2.数据市场交易机制不成熟:缺乏统一的数据交易平台和标准化的数据产品,数据交易效率低下,难以实现数据资源的价值最大化。
12.3.数据权益分配不均衡:在数据使用过程中,数据生产者和使用者之间的权益分配不均,数据生产者的收益得不到合理保障。
1.2.4.数据保护力度不足:数据侵权行为较为普遍,数据产权保护力度不够,导致数据生产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
1.3对策建议的意义和目的
加快建立数据产权制度,对于解决上述问题具有重要意义。通过建立明确的数据产权制度,可以:    
1.3.1.明确数据产权归属,为数据资源的高效配置和流转提供法律依据。
1.3.2.促进数据市场交易机制的成熟,提升数据资源的价值实现能力。
1.3.3.优化数据权益分配,保障数据生产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
1.3.4.加强数据保护力度,提升数据产权制度的实施效果。
加快建立数据产权制度,旨在推动我国数据产业的健康发展,提升国家数据治理能力,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2数据产权归属认定
2.1数据产权归属的界定标准
数据产权归属的界定标准是构建数据产权制度的核心。首先,数据产权归属应基于数据的产生方式,即数据是由个人、企业还是公共机构产生。其次,数据的使用和贡献程度也是界定数据产权的重要标准。此外,数据的价值创造能力也应被纳入考虑范围。在此基础上,应建立一套科学、合理的数据产权归属界定标准,为数据产权的认定提供依据。
2.2个人数据与企业数据的产权归属
个人数据和企业数据在产权归属上存在较大差异。对于个人数据,应遵循“数据主体同意原则”,即个人数据的所有权归数据主体所有,但在特定条件下,个人数据的使用权和处置权可以授权给他人使用。对于企业数据,数据产权归属应基于企业的投入和贡献程度来判定。通常情况下,企业数据的所有权归企业所有,但应保障数据产生者的合法权益。
2.3公共数据的产权归属
公共数据的产权归属问题较为复杂。一方面,公共数据具有公共性,不应完全实行私有化。另一方面,公共数据的开发和利用可以产生巨大的经济效益。因此,在界定公共数据的产权归属时,应兼顾公共利益和数据资源的有效利用。建议采取“分级所有、开放共享”的产权归属模式,即公共数据的所有权归国家所有,但允许各级政府和公共机构根据实际情况对数据进行使用和处置,同时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数据的开发和利用,实现数据资源的最大化利用。    
3数据产权市场交易
3.1数据交易平台的建设
建立数据交易平台是加快数据产权制度建设的重要一环。数据交易平台能够为数据供需双方提供高效、安全、透明的交易环境。首先,政府应鼓励和支持建设统一的数据交易平台,提供数据交易的标准模板、交易流程、交易规则等服务。其次,平台应具备数据资源展示、需求发布、数据交易、数据评估等功能,以满足各类数据交易需求。同时,数据交易平台应建立严格的数据审核机制,确保数据的合法性、真实性和有效性。最后,政府应加强对数据交易平台的监管,确保平台运营的合规性。
3.2数据交易规则的制定
制定公平、公正、公开的数据交易规则是保障数据产权制度有效运行的关键。首先,应明确数据交易的权益归属,确保数据产权的合法性。其次,制定数据交易的标准合同文本,规范交易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此外,还需建立数据交易的价格形成机制,确保数据交易价格的合理性。同时,政府应加强对数据交易规则的监管,及时调整和更新规则,以适应数据产权制度的发展。
3.3数据交易监管体系的构建
构建完善的数据交易监管体系是保障数据产权制度顺利运行的必要条件。首先,政府应设立专门的数据交易监管机构,负责制定和实施数据交易政策、法规,监督数据交易平台的运营。其次,建立数据交易监管的长效机制,包括定期检查、风险评估、违规处罚等。此外,加强跨部门协同监管,形成政府、企业、社会多方共同参与的数据交易监管格局。最后,充分利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手段,提高数据交易监管的智能化、精准化水平。    
4数据产权权益分配
4.1数据使用与收益分配机制
建立数据使用与收益分配机制是数据产权制度中的重要一环。首先,应当确立数据的使用权,即数据所有者可以决定其数据被如何使用,以及在什么条件下被使用。其次,需要建立合理的收益分配机制,确保数据所有者、使用者以及其他相关方能够按照其贡献度获得相应的收益。这可以通过制定明确的数据使用费用、数据收益分成比例等来实现。
4.2数据贡献度的评估与奖励
数据贡献度的评估与奖励机制能够激励更多人参与到数据的提供和分享中来。数据贡献度的评估可以根据数据的质量、数量、稀有性等因素进行。对于贡献度高的数据提供者,可以通过奖励的方式,如数据积分、收益分成、数据权益转让等,来保护其权益,同时激励更多人参与到数据的共享中来。
4.3数据权益保护与共享机制
数据权益保护与共享机制是确保数据产权制度有效运行的关键。在保护数据权益的同时,也要确保数据的合理共享。这可以通过建立数据产权登记制度、数据使用许可制度等方式来实现。同时,也需要建立相应的监管机制,对数据的使用、交易、共享等进行监管,以确保数据产权制度的有效运行。
5数据产权利益保护
5.1数据产权的法律保护
数据产权的法律保护是确保数据权益分配公平、市场交易有序的关键。我国应当加快制定数据产权法律,明确数据的所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和处分权。此外,还需规定数据的许可使用、转让、抵押等权利,以促进数据资源的高效利用。在法律保护方面,还需确立数据产权的归属认定规则,保障数据生产者的合法权益。    
具体措施包括:
5.1.1.制定数据产权法律,确立数据权益的分类和界定标准。
5.1.2.设立数据产权登记制度,方便数据权益的查询、转让和交易。
5.1.3.规定数据许可使用和共享机制,促进数据资源在不同主体间的流动。
5.1.4.对数据产权侵权行为进行严格界定,明确侵权责任,保护数据产权人的利益。
5.2数据侵权行为的界定与处罚
为维护数据产权,必须明确数据侵权行为的界定,并对侵权行为进行严厉处罚。数据侵权行为包括但不限于:未经授权使用他人数据、篡改数据、盗用数据等。对于这些侵权行为,应当根据其严重程度,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如罚款、没收违法所得等;构成犯罪的,还需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具体措施包括:
5.2.1.明确数据侵权行为的界定,为执法提供依据。
5.2.2.设立专门机构,负责数据侵权行为的调查和处理。
5.2.3.加大对数据侵权行为的处罚力度,确保侵权者付出代价。
5.2.4.推广知识产权保护意识,提高公众对数据产权的认识和尊重。
5.3数据产权保护的国际合作
在全球化背景下,数据产权保护的国际合作至关重要。我国应当积极参与国际数据产权保护的协商和制定,推动全球数据产权保护体系的建立。同时,加强与其他国家在数据产权保护方面的交流与合作,共同打击跨境数据侵权行为。
具体措施包括:
5.3.1.积极参与国际数据产权保护的协商和制定,推动全球数据产权保护体系的建立。
5.3.2.与其他国家签订双边、多边数据产权保护合作协议,加强在数据产权保护方面的合作。    
5.3.3.建立国际数据产权保护的沟通协调机制,促进各国在数据产权保护领域的信息共享和经验交流。
5.3.4.共同打击跨境数据侵权行为,维护我国数据产权在国际范围内的合法权益。
6实证分析
6.1国内外数据产权制度案例分析
在实证分析的第一部分,我们将对比国内外数据产权制度的案例,以期获得启发,并为我国的数据产权制度建立提供参考。
6.1.1国外案例分析
美国数据产权制度:美国的数据产权制度较为成熟,以市场主导为主。美国采用宽松的数据产权政策,允许数据自由流动与使用,激发了市场的创新活力。数据所有者与使用者之间的权益平衡,主要通过合同约定来实现。
欧盟数据产权制度:欧盟对个人数据保护非常严格,其《通用数据保护条例》(GDPR)是个人数据保护的重要法律。在数据产权方面,欧盟倾向于保护个人数据权利,对数据的使用和处理有严格的规定,企业在使用个人数据时需充分征求数据主体的同意,并对数据安全负责。
6.1.2国内案例分析
中国数据产权实践:中国的数据产权制度尚在建立中,已有一些地方开始尝试建立数据交易市场,例如贵州大数据交易所。这些实践在探索数据产权归属、交易规则等方面做出了尝试。
企业内部数据产权实践:国内一些大型互联网企业,如阿里巴巴、腾讯等,也在内部建立了数据治理机制,对数据产权进行界定和管理,这些做法为国内数据产权制度提供了实践经验。
         

 

6.2我国数据产权制度实施现状分析
当前,我国数据产权制度实施现状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    
6.2.1.数据产权归属认定:我国目前对数据产权的归属尚无明确法律规定,实践中通常根据数据产生的具体情况来确定数据的所有权。
6.2.2.市场交易:我国数据交易市场尚在起步阶段,交易规则、交易平台等都在摸索中前进。
6.2.3.权益分配:数据权益的分配机制尚未建立,如何在数据使用过程中合理分配利益,保障数据主体权益,是目前面临的一大挑战。
6.2.4.利益保护:我国正在加强数据产权的法律保护,通过制定相关法律法规,保护数据产权,防止数据侵权行为。
6.3数据产权制度效果评估与优化建议
基于以上实证分析,我们可以对我国数据产权制度的效果进行初步评估,并提出优化建议。
6.3.1.效果评估:当前我国数据产权制度在促进数据资源流动、激发市场创新方面效果有限,数据产权的不明确导致市场参与者的权益难以得到保障。
6.3.2.优化建议:
-明确数据产权归属:建议加快制定数据产权归属的相关法规,为数据产权的界定提供明确依据。
-完善数据市场交易规则:建立健全数据交易市场规则,促进数据资源的高效流通。
-合理分配数据权益:制定数据权益分配机制,确保数据各方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
-加强法律保护:加大对数据产权的法律保护力度,打击数据侵权行为,维护良好的数据市场秩序。
通过以上对策建议,有助于加快我国数据产权制度的建立与完善,推动数据经济的健康发展。    


河北省公共政策评估研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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