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征兵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现将2025年兵役登记和上半年征兵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兵役登记
(一)登记对象
2025年12月31日前年满18周岁(2007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出生)且户籍地在通渭县的男性公民,应当按照法律规定履行兵役登记义务。
(二)登记时间
2024年12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
(三)登记方法
1.初次兵役登记可以采取网络登记的方式进行(全国征兵网网址:www.gfbzb.gov.cn),也可以到兵役登记站(点)现场登记。进行兵役登记,应当如实填写个人信息。
2.本人因特殊原因不能亲自前往领取的,可委托亲属代为登记并领取。
二、2025年上半年征兵
(一)征集对象
男青年:高中(含中专、职高、技校)毕业生及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含高校在校生),年满18至22周岁(2003年1月1日—2007年12月31日出生);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年满18至24周岁;研究生毕业生及在校生放宽至26周岁;初中毕业文化程度男青年,年满18至20周岁。
女青年: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普通高等学校和科研机构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及在校生,年满18至22周岁(2003年1月1日—2007年12月31日出生),全日制研究生应届毕业生及在校生放宽至26周岁;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本专科应届毕业生可以报名参加2025年上半年女兵征集,年龄放宽至23周岁。
(二)身体条件
身高:男青年不低于160cm,女青年不低于158cm。体重:男青年17.5<BMI<30;女青年17<BMI<24(BMI即身体质量指数,计算方法为体重÷身高的平方)。
视力:双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5,矫正视力不低于4.8且矫正度数不超过600度。具体条件按《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及有关规定执行。应征青年可登录全国征兵网了解体检标准。
(三)时间安排
1.应征报名
男青年:上半年征集报名时间为2024年12月1日2025年2月10日。
女青年:上半年征集报名时间为2025年1月1日至2月10日)。
网上报名:自行登陆“全国征兵网(www.gfbzb.gov.cn)”进行应征报名,然后到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武装部进行登记确认。
现场报名:可直接到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武装部或县人民武装部进行现场报名。应征报名提示:男兵报名前须完成兵役登记。
2.初检初考(2025年2月1日开始)。
男青年:网上初审合格后,由各乡镇武装部根据《应征公民送检条件》的10项内容,进行初步体检和确定预征对象。
3.体检政考(2025年2月28日前完成)。初检初考合格的应征青年由县区征兵办公室成立体格检查组和政治考核组进行体格检查和政治考核。
4.役前教育(2025年3月上旬)。县区征兵办公室组织体格检查和政治考核“双合格”人员集中开展不少于7天的役前教育。
5.审批定兵(2025年3月12日前)。县区征兵办公室会同相关部门,从役前教育通过的“双合格”应征青年逐一确定新兵征集对象和替补对象。
6.交接起运(2025年3月中旬)。县区征兵办公室进行身体复查、办理入伍手续、换装交接、组织欢送、起运新兵。
(四)优待政策
1.升学复学考研政策
①免试“转升本”。高职(专科)毕业生及在校生(含新生)应征入伍,退役后在完成高职(专科)学业的前提下,可免试入读普通本科(职业本科),或根据意愿入读成人本科。②硕士研究生推免。从我省入伍的普通本科毕业生退役后,所在高校具备硕士研究生推免资格的,在退役两年内应获得推荐免试该校硕士研究生资格。③高校毕业班生入伍。上半年被批准入伍的高职(专科)毕业班学生,已完成专业课学习并取得毕业规定所需学分,所在高校于7月颁发毕业证书。上半年被批准入伍的普通本科(职业本科)毕业班学生,已完成专业课学习与实习,所在高校于3月中旬前组织完成毕业设计和论文答辩,7月颁发毕业证书,我省高校参军入伍毕业生均单列指标推荐为高校优秀毕业生。④免毕业实习。参军入伍的高职(专科)翌年毕业生,已取得规定学分,可免毕业实习,征集入伍时由所在学校按学制规定的毕业时间填写、颁发毕业证书。在校大学生士兵退役复学的,公共体育、军事技能和军事理论等课程免予考试,给予规定学分。⑤国防奖学金。各高校可设立“国防奖学金”,对参军入伍学生一次性发放不少于5000元的国防奖学金。
2.服役期间优待政策
①大学生奖励金。在落实好国家有关征兵政策的基础上,我省实行大学生参军入伍一次性奖励金制度,大学毕业生(含上半年入伍的高校毕业班学生),按照本科以上毕业生10000元、专科毕业生7000元发放奖励金。在校生(含新生)按照本科7000元、专科5000元发放奖励金。②高原兵奖励金。我省实行进藏兵(含高原兵)一次性奖励金制度,按照每人10000元标准发放,所需经费由县市区财政负担。奖励金在新兵入伍后,由县市区退役军人部门负责发放给新兵本人或家长。③义务兵家庭优待金。从我省入伍的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标准按其入伍时上年度全省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水平的95%发放,每年发放两次,每服满六个月义务兵役发放一次,服役两年发放家庭优待金约4.9万元。对在高原服役的义务兵增发家庭优待金,增发标准按照我省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标准的30%确定,每人发放约1.5万元。④一次性经济补助。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在退役后发放,补助标准按退役时上年度全省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水平的100%发放。
3.就业创业保障政策
①公务员定向招录。从我省入伍服役满5年的退役大学毕业生,同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共享10%—15%的公务员定向招录计划。全省基层专职人民武装干部招录计划安排40%的名额,定向招录从我省入伍的退役大学毕业生士兵。②国有企业定向招聘。全省每年拿出国有企业招聘总数不低于5%的岗位,用于定向招聘从我省入伍的退役大学毕业生士兵,并纳入工资总额预算管理,招聘信息同步提交同级人社部门在网上公开发布。③就业服务保障。已考录公务员、事业单位的大学毕业生参军入伍,保留其身份和行政事业编制,组织关系、行政关系随转,服役年限计入工龄,视为基层工作经历。鼓励在职国有企业员工应征入伍,入伍前签订《甘肃省国有企业征集适龄青年退役复职返岗协议书》,所在企业为其保留劳动关系和岗位,并发放入伍当月全部工资、奖金及补贴,服役期间享受在职员工除工资性收入外的福利待遇。服役年限计入本企业工作年限,视为基层工作经历。④创业金融税收优惠。退役后自主创业的大学生,依法享受税收优惠,3年内免缴行政事业性收费。符合支持条件的创业者,可向当地人社部门申请不超过2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贷款最长期限不超过3年,按规定享受财政贴息。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可申请不超过30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最长期限不超过2年,按规定享受财政贴息。
4.其他政策保障
①民族兵优惠政策。对民族地区、民族院校大学生和少数民族大学生参军入伍,退役后优先享受民族院校、民族地区企事业单位定向招录、自主就业创业扶持等优惠政策。②核销差旅费。大学生返乡应征,按公路和铁路运输费用标准核算报销差旅费,按照往返途中时间和体检时间(1天)累计天数每人每天发放100元的伙食补助。③父母免费体检。应征青年服义务兵役期间,每年为其父母安排一次免费体检,参照当地企事业单位职工体检标准执行。
(五)咨询举报方式
1.咨询方式
可登录“全国征兵网”在线咨询,也可现场或电话咨询县区征兵办公室、基层武装部、高校征兵工作站等工作人员。
2.举报方式
可登录“全国征兵网”在线举报反映问题,也可通过当地征兵办公室廉洁征兵举报邮箱、电话和廉洁征兵监督员举报反映问题。
3.县乡两级咨询电话
县征兵办公室:0932-5551845、0932-5338212
平襄镇人民武装部:13919715555
马营镇人民武装部:18893242828
榜罗镇人民武装部:18215225622
什川镇人民武装部:13830256649
三铺乡人民武装部:15213999955
常河镇人民武装部:18793252688
李店乡人民武装部:18193203976
襄南镇人民武装部:15769325835
碧玉镇人民武装部:18100946811
鸡川镇人民武装部:15393132343
新景乡人民武装部:13830268981
陇川镇人民武装部:13830206265
陇山镇人民武装部:15101825527
陇阳镇人民武装部:13629325979
寺子乡人民武装部:13993255589
义岗镇人民武装部:15825816712
北城镇人民武装部:13830274596
2024年12月7日
附件:兵役登记操作流程.doc
监审:张文博 编审:杨强鹏
责编:李苏敏 编辑:王卓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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