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徽省商务厅等9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加力支持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的通知》(皖商办流通函〔2024〕254号)精神,我市汽车置换更新和家装厨卫消费品“焕新”再加力,进一步支持全市消费品以旧换新。
一、汽车置换更新补贴政策调整内容政策实施时间自2024年9月7日至2024年12月31日调整为2024年7月24日至2024年12月31日。对个人消费者在此期间转让本人名下乘用车(以下简称“旧车”)同时购买燃油乘用车新车或新能源乘用车新车(以下简称“新车”)的,按新车《机动车统一销售发票》价格(不含税)给予一次性定额补贴。
注意事项:补贴标准和补贴方式不变。但汽车置换更新补贴和汽车报废更新补贴不能重复享受。转让旧车和新购车辆的消费者须为同一人。旧车须在2024年9月7日前登记在消费者本人名下,新车须在补贴申请审核期间登记在申请人名下(即俗称的在补贴未到账之前不能过户)。转让旧车、购买新车以及新车发票开具均应发生在2024年7月24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以《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载明时间为准)。
二、家电及家装厨卫消费品“焕新”补贴政策调整内容个人消费者自2024年9月10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在我市参与商户购买家电和家装厨卫适用补贴产品给予“立购立减”补贴(由23类增加到35类)。
8类家电类产品保持不变:2级及以上能效(水效)标准的冰箱(含冰柜、冷藏柜)、洗衣机(含洗干一体机)、电视(含激光电视、投影仪)、空调(含中央空调)、电脑(含一体机、便携式计算机)、热水器(含燃气壁挂炉)、家用灶具(含集成灶)、吸油烟机。
在前期15类家装厨卫(智能家居)类产品(净水机、洗碗机、扫地机器人、智能洗地机、空气净化器、淋浴器、智能马桶(含智能马桶盖),干衣机、智能门锁、智能窗帘、智能晾衣架、智能床、智能婴儿床、智能床垫、智能按摩椅)基础上,新增12类家装厨卫(智能家居)类产品,分别是:2级及以上能效(水效)标准的电饭煲、电压力锅、微波炉、饮水机,没有规定能效(水效)标准的蒸烤箱(含蒸箱、烤箱、蒸烤一体机、微蒸烤复合机)、破壁机、消毒柜、浴霸、取暖器、新风机、洗地机、茶吧机等。
注意事项:补贴标准和补贴方式不变。每位消费者每类产品可补贴1件,每件补贴不超过2000元,最高补贴累计可达7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