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格认定标准
(一)夫妻双方均为霍邱县户籍或一方为霍邱县户籍,且生育子女在霍邱县落户(新生儿首次入户,不含户籍迁移)。
(二)夫妻双方必须依法办理婚姻登记。2024年1月1日以后符合政策生育二孩、三孩的家庭。
(三)夫妻双方共同生育的子女,第一次生育,孩子为多胞胎的,新出生孩子按孩次顺序享受二孩、三孩生育补贴(多胞胎中四孩以上的,均可按三孩标准分别享受);已有一个子女再生育的,孩子为多胞胎的,新出生孩子按孩次顺序享受二孩、三孩生育补助(多胞胎中四孩以上的,均可按三孩标准分别享受);已有两个子女再生育的,孩子为多胞胎的,新出生孩子均可按三孩标准分别享受生育补助。
以下情形均不计入子女数:
1.再婚夫妻再婚前生育的子女;
2.夫妻收、抱养的子女;
3.已死亡的子女或失踪且经法定程序宣告死亡的子女;
4.婚姻存续期间与配偶之外的人生育的子女。
补贴标准
对夫妻双方依法生育并户口登记在我县的二孩给予2000元的一次性补助,三孩给予5000元的一次性补助。县直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含聘用制工作人员、员额内编外聘用工作人员)职工生育二孩、三孩的分别给予2000元、5000元一次性补助。
申请时限
符合条件的家庭应及时为子女办理入户登记,并于子女入户一年内进行申请,逾期不再受理。
工作程序
生育补贴原则上应于审核确认后六个月内发放完毕。
来源:霍邱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