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118批次食品合格和4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
(2024年第9号)
近期,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和汉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对汉滨辖区餐饮食品、茶叶及相关制品、调味品、糕点、粮食加工品、肉制品、乳制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蔬菜制品、水果制品、饮料、食用农产品12类122批次食品进行了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118批次,不合格样品4批次。检验和判定依据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经备案有效的企业标准和产品明示标准。检测项目见附件,具体通告如下:
总体情况:
茶叶及相关制品1批次;调味品1批次;糕点2批次;粮食加工品12批次;餐饮食品7批次,不合格1批次;肉制品5批次;乳制品2批次;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4批次;蔬菜制品3批次;水果制品1批次;饮料2批次;食用农产品82批次,不合格3批次。不合格原因主要涉及食品添加剂及农药残留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不合格食品具体情况:
1.安康市汉滨区李家烧饼店加工销售的油条,1批次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富平县检验检测中心。
2.陕西来万友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上海青,1批次毒死蜱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华研检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3.汉滨区茨沟镇家家乐购物广场销售的螺丝椒,1批次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华研检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4.安康市汉滨区老街坊便利店销售的香蕉,1批次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华研检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汉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组织开展核查处置,督促企业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对违法违规行为,将依法处理。
特此通告。
汉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1月4日
来源:汉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编辑:饶晓 | 责编:吴亚君 | 审核:张承喜 张维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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