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更加符合当前社会发展的需求,近日,由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和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组成的调研组到我县,开展《实施办法》修订的专题调研活动。
座谈会上,调研组与县市场监管局、县消委会、消费者代表、经营者代表以及行业协会代表等围绕《实施办法》中的消费者权利、经营者义务、消费者权益的国家保护等内容展开讨论。会上,各方提出了许多具有针对性、建设性、前瞻性和可操作性的意见和建议。
调研组认真听取各方意见,对我县在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所做的努力和取得的成效给予肯定,并表示将这些意见作为修订《实施办法》的重要参考。同时,调研组也提出了一些具有前瞻性和可操作性的建议,为我县进一步完善消费维权体系提供重要指导。
县市场监管局和县消委会表示,将以此次调研为契机,认真落实调研活动中提出的宝贵意见,进一步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不断完善消费维权机制,提高消费维权效能,努力为消费者营造一个更加安全、放心、和谐的消费环境。
通讯员 李渐瞳 庄小伟
编辑:周义铭 林娜
校对:郑永桦
审核:李廷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