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华关注】控辍保学 人人有责——控辍保学知识宣传

教育   2024-12-18 20:02   黑龙江  



九年义务教育,是国家统一实施的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必须接受的教育,是孩子监护人必须履行的义务,也是各级政府予以保障的基础性、公益性事业。为保障每个孩子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和完成义务教育义务,请全体师生、家长朋友认真学习以下宣传材料。


什么是“控辍保学”?

“控辍保学”顾名思义就是控制学生辍学、流失,保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入学就读,接受义务教育。



什么是义务教育?

义务教育是国家统一实施的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必须接受的教育,是国家必须予以保障的公益性事业。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适龄儿童、少年,不分性别、民族、种族、家庭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依法享有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并履行接受义务教育的义务。接受义务教育是适龄儿童、少年的权利,也是义务,是必须做的事情。



什么是适龄儿童、少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规定,凡年满六周岁的儿童,不分性别、民族,都必须入学接受义务教育,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送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条件不具备的地区的儿童,可以推迟到七周岁。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或者休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由当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批准。


什么是失学?

失学:指从未入校就读的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

什么是疑似辍学、辍学?

疑似辍学:指无正当原因未到学校上课超过1个星期的。

辍学:指 “疑似辍学”超过1个月(此期间劝返尚未复学)的。



父母或监护人对于未成年人的义务教育应承担什么职责?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规定: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监护人应当依法保证其按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监护人无正当理由未依法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的,由当地政府、教育行政部门给予批评教育,责令限期改正。



对适龄儿童、少年不入学接受义务教育的,可采取哪些处罚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规定:除因疾病或特殊情况,经当地人民政府批准的以外,适龄儿童、少年不入学接受义务教育的,由当地人民政府对他的父母或者监护人批评教育,并采取措施责令送子女或被监护人入学接受义务教育,必要时可司法强制。



      对招用适龄儿童、少年就业的组织或个人,可以怎样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规定:对招用适龄儿童、少年就业的组织和个人,由当地人民政府给予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可以处以罚款,责令停止营业或吊销营业执照。


义务教育学校在控辍保学中应该怎么做?

学校要把好控辍保学第一道关口,对学生无故未到校要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报告、第一时间处置。

班主任是本班控辍保学第一责任人,负责及时清点学生出勤情况,严格落实请销假制度,如实向学校报告未到校学生情况并做好跟踪,特别要及时报告旷课、疑似辍学和辍学学生情况。加强家校联系,提醒、督促家长履行监护责任。

校长是学校控辍保学第一责任人,要抓好学校精细化管理,及时向全校教职工传达控辍保学政策,细化控辍保学要求和任务分工,抓实班主任动态考勤的监管复核,第一时间以书面方式向区级教育行政部门报告旷课3天及以上和疑似辍学、辍学学生信息。组织做好厌学、学业困难、反复旷课、心理问题等重点学生摸排和关爱帮扶,精准安置复学学生,加强师德师风教育,提升学校教育教学质量和巩固保学水平。


义务教育教师应如何对待学生?

教师应当平等对待学生,关注学生的个体差异, 因材施教,促进学生充分发展。教师应当尊重学生的人格,不得歧视学生,不得对学生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其它侮辱人格等行为,不得侵犯学生的合法权益。



家长应该怎么做?

家长作为孩子的法定监护人,要为自己的孩子负责、为孩子的未来着想。要为孩子把好人生航向,多用身边优秀学子的典型事例来教育引导孩子,让孩子认识到读书的重要性,切实履行自己的责任和义务,努力为孩子创造良好、和睦、文明的家庭环境,让他们顺利完成九年义务教育,坚决不让孩子失学辍学。作为家长,可以从以下几方面努力:

1.主动学习、增强法律意识。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充分认识到适龄子女不上学是违法行为,不按时送子女完成义务教育是违法行为,使子女辍学更是违法行为。依法履行法律义务,按时送子女入校就读并督促其完成九年义务教育。

2.正确引导,预防孩子辍学。家长一旦发现孩子有厌学、辍学的想法,要及时做好孩子的思想工作,并主动与其班主任联系沟通,共同做好双边教育工作,防患于未然。

3.加强管理,重视家庭教育。家长要加强对子女的管教,坚持管早、管严、管好,努力用良好的家庭教育来配合学校教育,共同为孩子的健康成长、成人成才保驾护航。家长不能把孩子往学校“一送了之”,认为送到学校就是学校和老师的事,不闻不问、不管不顾,造成在孩子的成长过程中家庭教育缺失。希望家长朋友们主动担当,给予子女高质量的陪伴,关心子女的思想、生活和学习情况,及时了解和帮助解决子女遇到的实际困难,为完成义务教育创造良好条件。

4.示范引领,做好榜样教育。父母是孩子第一任老师,是孩子模仿和学习的榜样,不得允许或迫使未成年人外出务工。在力所能及范围内参与有益的社会活动,关心尊重家庭成员,积极倡导社会新风尚,为子女成长营造一个正向、健康、自尊、友善的成长环境。

家庭的希望在孩子,孩子的希望在教育,知识改变命运,教育成就未来。教育路上,有各位的支持和帮助,我们坚守阵地,均衡发展,确保每位学生不掉队;孩子们的求学路上,更需要你们扶一把,送一程,让我们为孩子拥有一个灿烂美好的明天共同努力!




来源:网络


哈尔滨市复华小学校
哈尔滨市复华小学校位于南岗区复兴街14号,始建于1928年,拥有近百年历史底蕴。分校坐落于骏赫大道,2017年落成使用。两个校区共有60个教学班级,学生2600余人,教职员工156名,省市区级骨干教师共98人,占一线教师的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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