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日,江西省人民检察院以“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定不移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为主题,举办新闻发布会,会上发布了“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定不移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典型事例。其中,赣州市检察机关实施“1+1+N”工作机制助推信访矛盾源头治理入选。
目录
1.赣州市检察机关实施“1+1+N”工作机制助推信访矛盾源头治理
2. 江西省人民检察院南昌铁路运输分院聚焦三个关键环节推动行政申诉信访案结事了
3. 上饶市人民检察院推广应用“暖春·检察为民工作法” 着力提升检察信访工作法治化水平
4. 景德镇市检察机关构建三项体系 推动涉法涉诉信访矛盾在法治化轨道上解决
5. 鹰潭市检察机关把握“三性” 立足“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推进信访受理法治化
6. 德安县人民检察院打造“德润人心”工作品牌 以“三关”促矛盾实质性化解
2023年以来,赣州市检察机关在省人民检察院“案-访比”质效分析管理制度基础上,积极探索实施“1+1+N”工作机制,即在做好一个个案分析和一个总体“案-访比”分析报告的基础上,每年度根据访件反映出来的办案单位、办案环节、办案领域等存在的问题确定“N”项专题进行调研分析,切实推进信访矛盾源头治理,促进检察信访工作法治化。今年1-9月,全市检察机关产生的访件同比下降26.53%。
坚持问题导向建立机制。一是科学确定N项专题。坚持实事求是,根据上一年度访件反映出来的办案单位、办案环节、办案领域等存在的问题确定“N”项专题进行调研分析。2023年确定不服不起诉决定申诉信访等7项专题,强化类案反向审视、专项治理和实质化解,2024年因不服检察机关不起诉决定产生的访同比下降50%。二是深入开展调查研究。逐项确定专题调研牵头单位或部门,组建调研组,重点专题由分管院领导或检察长领题。市检察院民事检察分管领导通过实地调研、查阅案卷、召开座谈等方式,对不服民事不支持监督申请决定信访突出问题开展全面分析,形成的调研报告获最高人民检察院推介。三是提出务实改进措施。在充分剖析问题和原因的基础上,以实效为目标提出改进举措,从加强源头预防、规范前端办理、改进释法说理、完善工作机制、优化为民举措、促进实质化解等方面总结提炼有针对性和实效性的有益做法,形成赔偿金提存等3项常态化制度。
坚持因案施策做实化解。一是领导带案下访。紧盯“访”的化解,对确定的访,严格落实领导包案,积极开展带案下访化解。赣县区人民检察院在化解一起国家赔偿案中,包案领导带案下访10余次,听取赔偿请求人意见,实地走访调查,与基层干部等共同做工作,实现矛盾纠纷法治化实质性化解。二是主动开展听证。对化解难度大的访件,邀请人民监督员、律师等第三方参与听证,以公开促公正赢公信。章贡区人民检察院在化解一件刑事申诉案中,检察长主持听证,邀请办案民警、律师等共同参与,通过深入细致的答疑解惑,申诉人明确表示接受检察机关处理结果并承诺息诉。三是加强救助帮扶。注重更新救助理念,善用救助手段解决被害人实际困难,2023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共办理司法救助案件1810件,发放救助金2360.58万元,助力修复社会关系。
坚持信访矛盾源头治理。一是做实前端办案。“1+1+N”工作机制落脚点在促进信访矛盾源头治理,通过加强首访环节释法说理、依法规范办理案件,将矛盾预防化解工作前移。信丰县人民检察院组建“信平工作室”对故意伤害等有被害人的案件,坚持法理情相融合,积极促成刑事和解。二是践行“寻乌模式”。加强向党委的请示汇报以及与相关职能部门的密切配合,借助“单位联村、干部联户、法治联基”机制形成矛盾化解多方合力。积极开展“祠堂普法”,充分发挥客家祠堂在凝聚情感、道德教化中的独特作用,将矛盾纠纷调解室设在祠堂,常态化在祠堂开展普法宣传,有效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三是强化反向审视。注重从申诉信访案件中反向审视原案在检察办案环节存在的问题,分析导致案件发生的原因以及如何完善相关社会治理机制,实现从个案办理到类案治理、社会治理。2023年以来,通过申诉信访制发反向审视提醒函9件、社会治理检察建议21件。
来源:江西检察
赣州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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