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扩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民主,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经滨湖区委研究决定,对下列同志进行任职前公示:
干 部 任 前 公 示
秦杰,男,汉族,1973年12月生,省委党校大专,中共党员,现任滨湖区胡埭镇党委副书记、二级主任科员,拟任乡镇人大主席。
范莉,女,汉族,1979年1月生,大学,中共党员,现任滨湖区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四级高级法官,拟明确为区管正科职干部。
胡颖,女,汉族,1975年1月生,大学,中共党员,现任滨湖区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四级高级检察官,拟明确为区管正科职干部。
张衡,男,汉族,1983年6月生,大学,中共党员,现任滨湖区蠡湖街道三级主任科员,拟任区级机关正职。
董超媛,女,汉族,1990年3月生,研究生,中共党员,现任滨湖区蠡湖街道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拟任区级机关正职。
许威,男,汉族,1982年10月生,研究生,中共党员,现任滨湖区财政局党组成员,区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副主任,拟任区属国有企业正职。
公示时间为:2024年11月25日至11月29日。对公示对象有何反映,请于公示期间与区委组织部联系。联系电话:0510-81178067。联系地址:无锡市滨湖区金城西路500号滨湖区委组织部(邮编:214071)。
中共无锡市滨湖区委员会组织部
2024年11月24日
来源:无锡滨湖发布 滨湖党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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