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会决议】卓尼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民生   2024-12-21 16:01   甘肃  
卓尼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

关于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4年12月21日卓尼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

第四次全体会议通过)

卓尼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了县人民检察院2024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5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县人民检察院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推进检察工作理念、体系、机制、能力现代化,守正创新、巩固深化、完善提升,做实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贯彻落实县委“解三难、促三融、建三园”工作思路,在中国式现代化卓尼实践新征程上展现检察担当。

(以上内容由大会秘书处提供)

责任编辑/王淑霞   审核/刘学花    总审核/郑培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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