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旅客在乘坐飞机出行时,经常会携带一些行李或货物,特别是我们在办理托运行李和货物时,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禁止以非危险品品名托运危险品”要求,所以我们十分有必要了解哪些物品是不能随身带上飞机的。
航空运输危险品的定义
航空运输危险品是指危害健康、危及安全、造成财产损失或环境污染,且在《危险品规则》危险品表中列明和根据此规则分类的物品或物质,主要分为9类,包括爆炸品、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然物质、遇水释放易燃气体的物质、氧化性物质和有机过氧化物、毒性物质与感染性物质、放射性物质、腐蚀性物质、干冰、锂电池等杂项危险物质等。
温馨提示
1.如果您不确定托运货物或行李是否符合要求,可留意茅台机场的危险品展示区、值机柜台、安检口或者货站柜台,也可以向航空公司人员咨询。
2.日常生活中很多常见的物品都属于航空运输的危险品,例如烟花爆竹、汽油、发胶、农药、指甲油、油漆、食用油、医用酒精、空气清新剂、防晒喷雾、“暖宝宝”暖贴、自热小火锅、自热米饭、打火机和火柴、香水、漂白剂、染发剂、带磁性物品、含水银温度计、含锂电池相关电子产品等,这些一般都是禁止空运的。
3.如果您对所托运的货物是否符合要求仍有疑问,敬请拨打茅台机场货站业务咨询电话:0851-22258168。我们将竭诚为您提供服务,确保您的问题得到满意的解答。
特别提示
茅台机场不具备危险品航空运输资质,不收运危险品。
供稿:何 英
一审:吕 超
二审:胡立鸿、刘海涛
三审:杨友强
编辑:周 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