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旦春节将至,这份食品安全消费提示请收好!

文摘   2024-12-31 08:20   云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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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旦、春节临近,食品消费进入旺季,各类聚餐活动增多,食品安全风险加大。为保障全县人民度过欢乐、祥和、健康的节日,西畴县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特别提醒广大经营者和消费者注意饮食安全,科学健康消费。


农村集体聚餐提供者做到“五要”


按要求及时备案,确保流动厨师和帮厨人员取得有效健康证明,符合基本卫生要求;

提供符合要求的聚餐加工和就餐场所,保持场所环境卫生整洁;

从证照齐全的食品生产经营企业或市场采购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并索取有效购货凭证。从合法渠道购买散装白酒,并索取票据、凭证。禁止使用来源不明的散装白酒、家庭自酿酒、自制泡酒、配制酒等酒品;

按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加工制作食品,食品做到烧熟煮透;

按规范要求做好食品留样。


承办宴席的餐饮服务单位做到“五要”


依法取得《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不超范围经营;

严格执行食品原料索证索票和进货查验制度,严禁使用三无、过期、变质的食品原料;

规范加工操作过程,保持加工、就餐场所清洁卫生,原料、半成品、成品以及生、熟食品要分开存放,防止交叉污染;

按照规范流程洗消餐(用)具,确保卫生达标;

引导消费者按需适量点餐,提供公勺公筷和打包服务,倡导提供小份菜、半份菜。


广大消费者要做到“六要”


采购食品时,选择到证照齐全、管理规范的商场、超市和农贸市场等场所购买食品,切勿贪图便宜在无证摊点购买食品;

购买散装食品时,注意盛放食品容器的显著位置是否有食品名称、厂名厂址、生产日期等信息标注;

购买肉类时,通过看颜色、闻气味、捏质感、查证件“四步法”来筛选,坚决做到不采购、不接收、不食用野生动物,不购买未经检验检疫或来源不明的畜禽肉;

购买果蔬时,注意产品的新鲜度,注意是否公示进货来源、产地等信息;

外出就餐时,选择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资质齐全的、卫生环境干净整洁的餐饮服务单位;

积极践行适量点餐、适度消费、“光盘”行动等文明用餐新风尚,自觉抵制餐饮浪费,不“讲排场”、不超量点餐,主动使用公勺公筷,提倡剩余餐食打包。在用餐过程中或就餐后一旦出现恶心、腹痛、腹泻、发热等不适反应时,应尽快就近就医,并及时拨打“7624315”投诉举报电话。

供稿:西畴县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编辑:勾永龙

责编:赵娅

终审:徐彩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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