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基层司法所工作力量,根据司法部《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年》和省委政法委、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办、省司法厅《关于印发全省司法协理员制度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甘司发〔2024〕113号)等文件精神,结合阿克塞县基层司法所工作队伍现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司法协理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计划
此次计划公开招聘司法协理员8人,具体计划详见《阿克塞县2024年公开考试招聘司法协理员岗位简表》(简称《岗位简表》)。
三、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二)热爱司法行政事业,志愿从事司法协理员工作,服从组织安排;
(三)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工作的身体条件;
(四)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以学信网查验结果为准),能熟练使用计算机常用办公软件,具有较好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
(五)具有阿克塞县户籍,年龄在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83年10月22日至2006年10月22日期间出生);
(六)组织纪律性强,群众工作能力强,能够适应基层一线工作;
(七)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招聘:
(一)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结案的;
(二)曾被行政拘留或者有吸毒史的;
(三)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或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四)曾因违规,违纪被相关组织处理的;
(五)不适合从事司法协理员工作的其他情形。
五、同等分数下优先聘用情形:
(一)退役军人、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
(二)烈士、因公牺牲人民警察的配偶、子女;
(三)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救援人员;
(四)法学类专业毕业生;
(五)有政法工作经历人员(含警务辅助人员、书记员等);
(六)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或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核准考试人员。
六、招聘组织
七、招聘程序
(一)报名
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线下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报考人员于2024年10月28日至10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8:00),报名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30日18:00,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报名缴费:报名费150元。通过线下收费方式进行缴费。缴费截止时间:2024年10月30日下午18:00。
3.线下报名地址:阿克塞县司法局302室
4.报名政策咨询:报名联系人电话13830715262,18215168052,19993705362。
5.文件资料要求:报名登记表(粘贴2寸蓝底彩色照片)。
6.报名要求:报名时,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和“报考条件”,并签订“诚信承诺书”。本人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要真实准确,报名信息一经提交,不得更改。报名信息中误报、错报等问题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7.报名人员须提交以下材料:
(1)《阿克塞县2024年公开招聘司法协理员报名登记表》和《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各3份;
(2)有效身份证件、户口簿、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3份,需同时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在线验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带二维验证码,且在线验证码在有效验证期内)3份,凡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无法验证的,不予报名;
(3)本人近期2寸免冠正面蓝底彩色照片3张。提交的报名申请材料须真实、准确,相关证件不得以证明材料代替,凡报名所需材料提交不齐全的,不予报名;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并记入考生诚信档案。
7.准考证领取、笔试、面试时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资格审查
(三)考试
1.笔试
(1)笔试内容: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司法协理员岗位相关的法律基础知识等。
(2)笔试采取闭卷考试方式进行,汉语作答,分值100分,考试时间120分钟。
(3)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载明的时间、地点为准。
(4)参加笔试人员须携带本人笔试《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明(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或派出所出具带有影像的户籍证明),按规定的时间、地点、考场参加笔试,缺少上述证件之一者,不得参加笔试。
2.面试
(四)综合成绩的计算
(五)考察政审
(六)体检
(八)聘用
1.经公示无异议后,由阿克塞县司法局组织拟聘用人员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由单位安排就职乡镇司法所。聘用人员在经过岗前培训之后由阿克塞县司法局统一安排上岗;
2.聘用人员与阿克塞县司法局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3年(原则上一年一签),试用期2个月,合同期满后,根据《阿克塞县司法协理员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续聘。试用期不合格或本人不愿意从事司法协理员工作的,及时解除聘用关系。
八、薪酬待遇
九、其他事项
1.为保证公开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邀请县纪委监委全程参与监督。
2.公开招聘中若有营私舞弊、弄虚作假、泄密等违纪违规行为的,将严肃查处。
3.资格审核、政审考察、体检不合格或者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